馬來西亞外勞市場及外勞政策現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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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1日 09:16 商務部網站 | |||||||||
馬來西亞由馬來半島(習慣稱西馬)、納閩島、砂勞越州和沙巴州(習慣稱東馬)組成,面積32.9萬平方公里。2002年全國人口2453萬,伊斯蘭教為官方宗教,實行君主立憲制,2003年人均GDP為4074美元。 一、馬外勞市場現狀及發展趨勢
(一)基本情況 目前馬來西亞大約有280萬外勞從事著種植業、建筑業、制造業和服務業四大領域的工作,這些外勞來自于12個國家:泰國、柬埔寨、尼伯爾、緬甸、老撾、越南、菲律賓(男性)、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印度和印尼。2003年馬政府曾決定招收更多的外籍勞工,據媒體報道及內政部的披露,約有10萬來自斯里蘭卡、10萬來自巴基斯坦、5萬來自孟加拉國、2萬技術勞工來自中國,更多的則來自越南和尼泊爾。 。ǘ┮M外勞的發展趨勢 從趨勢上看,不同的行業其引進外籍勞工將呈現不同的發展態勢。如建筑業,隨著大型基建項目的陸續完工,以及馬來西亞基礎設施已基本趨于完善,再加上自1997年金融風暴以來,政府推行赤字財政,以內需拉動經濟的政策已逾7年,財力上后繼乏力,繼續推行大量基礎設施的建設項目可能要等待下一輪經濟發展周期。同時,有些大型項目的推出,需要配合政治的要求,這更增加了項目的不可預見性。因此,現有的建筑業外勞可能會過剩,并呈現一定程度的萎縮。 制造業同樣也會出現需求萎縮的狀況。隨著中國及周邊國家吸收外資的力度加大,進入馬來西亞的外資逐年減少,關閉和搬遷到上述國家的工廠在馬來西亞也呈現一定的數量,因此對外勞需求會呈下降趨勢。 反之,服務業和種植業的勞工需求會呈上升趨勢。馬來西亞非常重視發展服務業,并且視服務業為經濟成長的催化劑和新動力。因而鼓勵發展船運與再保險業、旅游業、教育與保健服務業、碼頭設施與航空業。這些行業都需外籍勞工來補充。 馬來西亞是世界最大的棕油生產國及出口國,占全球生產總量的一半及全球出口總量的60%。除棕油外,木材、橡膠、胡椒及可可也為馬來西亞帶來大量外匯收入。這些豐富的天然資源促進了以資源為基礎的制造業,馬是世界最大的油脂化學品生產與輸出國,及第二大熱帶硬木三合板輸出國。1997年金融風暴后,正是棕油和木材的穩定出口支持了馬來西亞的經濟。同時,中國將于2006年開放棕油市場,這一馬最大客戶的承諾,更堅定了馬大力發展油棕業的決心。此外制造業面臨著周邊國家競爭的壓力,也促使馬來西亞大力發展種植業,發展多元經濟。因此,本地人不愿從事的種植業將需要更多的外勞。 。ㄈ┮M外籍勞工存在的問題 2003年馬來西亞移民局報告稱,共計4.5萬名外籍勞工被捕并被判坐牢,9000多人被鞭刑,引進外籍勞工產生的社會問題一直是馬各界關注的話題。究其原因,一是馬來西亞存在大量的騙子中介,以騙取勞務中介費為主;二是周邊窮國涌入的大量非法勞工;三是馬有關勞工政策中存在著一些不利于外籍勞工的法律陷阱和漏洞,這些不利的政策因素容易使勞資雙方產生矛盾或糾紛(表現為不付工資、任意克扣、隨意解雇、工傷糾紛及其他糾紛),在矛盾或糾紛存在時,外籍勞工則始終處于被動的、易受傷害的地位。 馬移民法規定,外勞的雇主名稱必須打印在其工作準證上,外籍勞工只能為該雇主工作,不能為其他人工作,如果為其他雇主工作,一經發現將被視為非法打工,遭逮捕、判監,甚至鞭刑,最后遣送回國。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即便雇主剝削或者粗暴對待他們,外勞也只能在其雇主的工廠工作。當外勞不堪忍受而逃跑或尋求幫助時,雇主只要報警,同時取消其工作準證,外勞馬上就成為無合法身份的人,他們會被當作非法移民來對待。當外勞逃跑并將其雇主告上法庭時,雇主所要做的就是取消其工作準證,外勞就必須向移民局申請特別準證以便合法居留馬來西亞同雇主打官司。申請特別準證,移民局規定一月一更新,每次收費100馬幣,但最長的居留時間為3個月。在此期間外勞不能工作,雇主也不再提供食宿,外勞只能流浪街頭,等待出庭。但實際情況是勞工法庭積壓的案子很多,3個月內根本不可能解決。同時雇主知道外勞不可能長期居馬,因此拒絕協調,運用各種手段延緩案子的進展,最終迫使工人回國,案件不了了之。 這種法律制度使得雇主和外勞處于權利極不對稱的地位,雇主有權取消其工作準證,但工人即使遭到剝削和不公正待遇也無權不為其雇主工作。此外,馬來西亞不允許外勞參加工會,因此沒有組織為其利益辯護。這種政策上對外勞的實際歧視引發了一系列外勞罷工、抗議及犯罪活動。對此馬有關部門也在反思。工作準證的類型 。1)短期受雇工作準證(Visit PassTemporaryEmployment)發給入境馬來西亞從事短期就業者(主要發給外勞)。 。2)就業準證(EmploymentPass)發給來馬履行2年期以上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或發給有至少2年以上合同的入境受雇者,停留期為2~3年,期滿后可延期。 。3)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準證(VisitPassProfessional)發給來馬履行短期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如從事文藝表演、影視制作、科研、講學、設備安裝等,以及宗教活動者;或與本地機構有短暫合同的入境受雇者,準證的有效期視合同而定,但一次不超過12個月。 。4)依親準證(DependantPass)發給就業準證持有者的配偶與兒女,允許其在馬居留,可與就業準證同時申請,也可在就業準證核準后再申請。以短期受雇工作準證和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準證入境的外國人的配偶與兒女,移民局將發給入境通行證(社交)。 。5)學生準證(Student Pass)發給在任何經核準的教育機構登記注冊為學生的外國人。 勞工政策 。1)批準手續及簽證程序 內政部規定,馬方雇主必須首先尋找合適的馬國公民,如果沒有合適的人選,外籍勞工的申請才能獲得考慮。同時,為了保證馬公民有公平的就業機會,馬政府為各領域設定了本地工人相對外勞的比例,如電子行業的比例是2:1,家具業的比例是1:1。但政府為了調控勞動力市場的供求情況,這種比例經常有所改變,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2)外勞持有證件的更新和保管 外勞最基本的文件有護照、短期受雇工作準證和健康檢查報告書及外勞卡等4種。護照是旅行證件,馬規定在短期受雇工作準證批準之日起有效期應不少于12個月,外勞的護照應由外勞自己妥為保存,如果外勞要求雇主保存其護照,則得寫一封信要求;短期受雇工作準證可讓外勞合法工作,但必須每年更新;外勞卡必須隨身攜帶,以備隨時檢查;外勞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檢。 (3)其他有關外勞的政策 外勞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患覀虻哪挲g須在25~45歲,而其他行業則在18~45歲;外勞必須遵守馬方法律;外勞不允許攜帶家屬來馬;沒有移民局的許可,外勞不允許更改雇主和行業;外勞只允許在馬居留的時間為“短期受雇工作準證”列明的時間,如果要延長居留期,則必須于“短期受雇工作準證”期滿前至少3個月提出。 1991年雇員公積金法規定所有外籍員工與勞工不用繳納公積金,但他們仍可選擇繳納,雇主為每人每月繳馬幣5元,而雇員則按其月薪的11%繳納。 依據1998年勞工賠償(外籍勞工賠償計劃)(保險)條例,所有的外籍勞工的工作及非工作傷害賠償也歸此法管轄。外勞發生工傷和意外,雇主應采取所有援救和補救的措施,如同發生工傷意外的是本地工人一樣,不得有差異對待。如果外勞在雇用期間死亡,雇主應負責所有喪葬事宜,并負擔所有費用。雇主也應協助其家人向外勞意外賠償計劃(FWCP)取得賠償金,并確保賠償金交給權利人。 。4)輸入馬來西亞的外勞必須接受培訓 馬于2002年2月4日通過新的外勞措施,允許已考取馬來西亞技術訓練證書SKM二級的外勞于5年工作準證滿期后,通過雇主向內政部申請延長工作準證。 馬人力資源部長馮鎮安表示,從2004年3月1日起,所有輸出到馬來西亞的勞工必須在本國接受規定的職前培訓。其目的是讓外國勞工了解馬來西亞的風俗習慣和國情。馬人力資源部將會派出官員到勞工輸出國對培訓設施和培訓課程進行評估,對現已在馬且沒有接受培訓的外國勞工,將不再延續臨時受雇工作準證。 。5)投訴 無工會關系的外籍員工與外籍勞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勞工局投訴,由后者進行調查、協調,最后轉交勞工法庭。 。6)多媒體超級走廊為了方便引進多媒體工業所需的人力資源,馬來西亞政府不限制已獲得多媒體超級走廊營運地位(MSC)的公司(不管是外國或本地公司)征聘本地及外國知識工人的數量,實施友善的、沒有限制的外國智力人才入境的工作準證政策。 3、對非法移民的懲罰 。1)非法入境 馬移民法第六條3款規定,不能提供有效的護照和旅行證件,或者護照上沒有有效的入境證明都屬非法入境。其懲罰為:不超過1萬馬幣的罰款,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罪并罰;或者,馬移民局檢察官認為非法入境者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則僅罰款3000馬幣。 。2)逾期非法滯留 馬移民法第十五條4款規定,超出簽證給予的期限或工作準證被取消,而仍然在馬逗留的都屬非法滯留。其懲罰為:不超過1萬馬幣的罰款,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罪并罰;或者,馬移民局檢察官認為逾期非法滯留者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則僅罰款3000馬幣。 (3)在護照或旅行證件上偽造簽證或偽造工作準證 馬移民法第十五條4款規定,針對以上行為,其懲罰為:不超過1萬馬幣的罰款,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罪并罰。 三、中國對馬來西亞輸出勞務現狀 目前,馬來西亞對中國并未開放其普通勞工市場。由于中國屬于馬來西亞的非傳統勞務輸出國,因此只允許專業技術人員申請赴馬工作,但由于馬內部運作情況和其他問題的考慮,申請“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準證”并不容易。 。ㄒ唬┠壳案榜R合法人員主要的組成 1、中方承包工程項下帶出的工程師、技術人員和普通施工人員。但是普通施工人員在申請工作準證時要以技術人員身份申請,否則拿不到工作準證。馬來西亞移民法規定,來自非傳統勞務輸出國的勞務,只能由具備專業資格的人士來申請。 這些人員全部由商務部歸口管理的外經貿企業派出,在馬來西亞有施工項目,每人有明確的工作崗位,同時派出單位有經理部在當地負責人員管理,一般不會出現問題,且經濟效益較好。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03年末,在馬人員達5582人。 2、以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被馬來西亞各大公司、社會團體等聘請。如運動教練、公司經理、特別助理等等,這些人士都屬因私出國工作,他們的工作準證由雇主代為辦理,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般也不會出現問題。 。ǘ┫蝰R輸出勞務存在的問題 2004年2月馬移民廳經初步調查,估計約有18.5萬中國人逾期滯馬。馬內政部副部長曹志雄表示,馬來西亞為鼓勵本國旅游業而放寬旅游簽證,但是來自中國的部分游客卻利用該簽證,非法逾期逗留,在外打工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他表示,如果此種狀況繼續惡化,內政部將考慮制定更嚴格的簽證申請條例。 為何有這么多的中國人以各種方式逾期滯馬?究其原因主要有: 1、受騙上當 受騙的情況大致有以下幾種: 。1)有些國內公司不進行可行性論證、不赴馬考察、不征求駐馬使館意見就輕信馬方騙子中介謠言,馬方騙子以捏造的項目騙取中介費后失蹤,我工人到馬后發現上當。甚至經常發生馬方騙子偽造馬“短期受雇工作準證”欺騙中方的現象。 (2)中馬雙方騙子共同設局欺騙中國勞工,騙取大筆傭金。如河北唐山國際在馬來西亞沙巴州外派100多勞務人員,在中國內地和馬來西亞以及臺灣騙子的共同欺騙下損失200多萬人民幣。 中國存在非法中介,馬來西亞也有大量非法騙子,語言相通,一拍即合,騙術層出不窮,有的讓中國工人以旅游簽證出境,打黑工;有的偽造馬來西亞的“短期受雇工作準證”;有的花小錢辦到真的工作準證,但工人無勞可務,或者期限只有3個月(短期),3個月后工人就無合法身份,成為黑工,處境悲慘。 2、國內外派勞務的管理方式存在問題 (1)多頭對外,難以統一管理。目前外派勞務的國內企業大致為以下幾種: 由勞動部門歸口管理的企業; 由地方外辦友協歸口管理的企業; 由地方工商歸口管理的企業,通過其他公司的牌子也可輸出勞務; 由商務部歸口管理的企業。 各類企業各行其是,都有渠道派出勞務。 (2)沒有統一的全行業都有效的針對外派勞務的法律法規,以及出現外派勞務在國外發生重大問題如何處理的辦法。目前只有商務部出臺了對外派勞務的具體規定,以及關于處理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的規定 (但僅限于商務部歸口管理的企業),其他尚無明確的辦法和行之有效的措施,致使外派勞務市場一片混亂。 3、對中馬雙方非法中介和騙子打擊不力,在暴利的驅使下犯罪分子鋌而走險。 。ㄈ┙ㄗh 1、建議由一家部委統一歸口管理,其他相關部委協助管理,擬定一套全國統一的行之有效的外派勞務人員法律法規以及懲治非法中介和騙子的法律法規,國內加緊外派勞務立法,全國統一執行,打擊非法中介和騙子。 2、在媒體上廣泛宣傳,騙子能得手主要是信息不公開,只要做到信息公開透明,能看得到,聽得見,此類事件就能逐步減少。 3、中方所有派出勞務人員的項目,必須事先征得當地駐外使領館的同意,國內也必須有相應的控制手段,對于那些以種種手段有意規避此規定的(如以旅游簽證出國,實際是派出務工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嚴厲打擊。 4、與勞務進口國簽定打擊利用勞務輸出犯罪的雙邊協定,維護工人合法權益,對騙子要追究到底。 5、在與馬方雇主簽訂合同時,要切實考慮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 6、派駐公司代表管理輸出的工人,同時在簽約前對雇主多方了解,杜絕與那些打著招工幌子實際行騙的假雇主和代理公司做業務。 7、發揮馬方律師的作用。 8、密切聯系駐馬使領館,如雇主有欺騙行為,則采取一定的措施處理。 (四)我與馬來西亞正磋商輸出勞務問題 目前為進一步規范和管理馬來西亞勞務市場,我方正與馬方磋商關于進口中國普通勞務的事項,引進中國勞務主要集中在4個行業:陶瓷業、家具業、仿古董產品制作以及木工藝品制作。 商務部圈定了19家國內公司代理中國勞務輸馬事項,商務部代表中國政府已與馬方簽署了諒解備忘錄,并于2004年3月1日正式生效。同時對會談紀要即如何執行展開了二輪會談,此事正在進展之中。 作者:謝國祥(駐馬來西亞使館經商處) 選摘《國際工程與勞務》2004年第7期 《國際工程與勞務》(月刊)簡介 《國際工程與勞務》創刊于1988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主管,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主辦。 本刊以宣傳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事業方針政策,傳播國際工程承包先進管理、技術和前沿市場信息,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為已任。以中國駐外經商機構、國外駐華使館、國外企業駐華機構、國際經濟組織、國內外大承包商為資源依托。 本刊主要欄目:專欄、戰略、市場、論壇、在線、管理、金融、案例、實務、資訊等。 (信息來源:貿研院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