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屢破發行價 配售協議成雞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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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31日 06:2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周曉同志: 我與證券營業部簽訂了新股配售代理協議,但很少中簽,我也不去理會。可是,最近跌破發行價的新股不斷出現,我也是屢屢中簽。但是中簽跌破發行價的新股,對我來講可不是中獎,反而是損失。如果營業部能夠及時提醒我,我可能就決定放棄中簽了,也不至于遭受損失。如果營業部沒有按照承諾提醒我中簽,我因此照單買入所有中簽新股,營業部是否
南京 武先生武先生: 當初你簽訂新股代理配售協議,是基于新股不敗的前提之下,那時新股上市價總會高于發行價,中簽投資者總會賺錢。所以,有時投資者賬戶上資金不夠,中簽新股還可能白白丟失,有不少投資者還因此與證券營業部發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但是,券商的通知義務往往被視作非法定義務,官司打起來也是不容易。日前,上海靜安區法院的一起類似案件中,股民李女士就和券商營業部以調解結案。 因此,在當前新股跌破發行價現象屢屢出現的情況下,簽訂代理配售協議的投資者應該關心一下此類情況。因為新股跌破發行價往往相伴的是投資者認購不踴躍,尤其是一些機構投資者基于專業判斷可能會放棄認購,這也可能導致中簽率大大提高。為此,更需要簽訂配售協議的投資者高度警惕。有的投資者希望證券營業部能夠在中簽后及時提醒,但即使營業部提醒后也需要投資者個人對該新股是否會跌破發行價作出判斷。與其這樣,還不如暫時與證券營業部商訂終止代理新股配售協議。還有一個簡單的辦法是讓資金賬戶的資金余額為零,這樣即使中簽也會因中簽股款不夠而自動放棄。 總之,投資者屢屢中簽跌破發行價的新股,還是沒有脫離以前新股不敗的慣性思維。但是,只要投資者能夠經常關心自己的賬戶,就能夠減少類似情況的發生。如果投資者無暇關心自己的賬戶,那么還是取消代理配售協議為好,畢竟新股已不是萬金油了。 周曉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