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緣何執行與政策相違背?(法眼看熱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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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31日 03:35 人民網-市場報 | |||||||||
新華社記者 單純剛 隨著國家對“三農”問題的重視,農業稅的降低甚至取消,著實提高了農民種田的積極性。而先前制定的《土地承包法》早已使“土地流轉”成為在固定承包期限30年不變中一個炙手可熱的字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本應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但越來越多的農民卻在不自愿中失去自己賴以生存的“命根子”,變得“無田可種”,其種田積極
違背 土地流轉應該采取自愿的原則 河南省扶溝縣韭園鎮十里店村6組,是一個人均耕地只有0.92畝且地塊不均、肥瘠不等的一個普通村民組,2004年這個夏天,他們耕種了幾十年的土地被許昌市一峰企業公司收購,剛剛發芽的秋莊稼在夜里沒經過他們的同意就被旋風耙無情地毀壞,之后的數天夜里,200畝優質耕地種植的莊稼遭受到了同樣的命運。 記者來到該地進行采訪時,看到被流轉的其中一塊土地已經是開工建設了,雨后的耕地布滿了積水,被掘土機挖出的土堆放在挖出的坑旁邊,坑里積滿了雨水。另一塊耕地還沒有被施工,在平時應該是滿地莊稼的田地卻是另一番景象:遍地的田間雜草,間或其中有零星的還沒有被旋風耙毀壞的棉花、玉米等秋作物,仿佛一個荒蕪的莊園。 據了解,土地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在穩定土地承包關系的前提下,根據資源優化配置的要求,可以通過運用市場機制進行合理流轉!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而非發包方或其他組織),承包方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的原則是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專家指出,自愿原則是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個重要前提條件。對于大多數農民來說,土地承擔著兩大功能,一是作為生產資料,承擔著農民的就業功能,二是在我們現有的國力條件下,還不可能在農村建立像城市那樣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土地作為農民的一種特殊財產,承擔著農村的社會保障功能。毫無疑問,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對于土地問題,農民往往有自己長遠的、利害關系的考慮,而較少有短期行為。因此,要保證土地流轉平穩健康進行,就必須尊重農民的意愿。 而據韭園鎮十里店村6組村民介紹,麥收后的一天,韭園鎮政府的副書記劉國偉帶領幾個人到當地去量土地,并且說是進行土地租讓,卻沒說究竟是怎么樣一個租讓法。后來,該村民組的村民了解到土地租讓(應該是土地流轉)的金額是每年每畝500元,租期為20年。于是村民紛紛表示不愿租讓自己“賴以維持生計”的土地,但是該鎮政府卻不顧村民的反對,執意開工建設他們和許昌市一峰企業公司達成協議要建造的日光溫室。于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十里店村6組村民告訴記者,他們至今也沒有和許昌市一峰企業公司簽定任何的書面合同,日光溫室已經在他們被強迫流轉的土地上開始施工了。 農業部常務副部長韓長賦指出,土地流轉必須建立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土地是否流轉,采取哪種形式流轉,應該由農民自主決定,任何土地流轉的行為,不管其理由多么充分,都不能侵犯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呼吁 農村基層干部的作風亟待整頓 十里店村的村民給記者講了這樣兩件事:其一是該村村民留生不愿意將自己的耕地流轉,韭園鎮派出所便在該村的大路上將其沒有牌照的摩托車扣留,并留下話說,“把地給‘賣’了,就可以把車推回來。”迫于壓力,留生同意將土地流轉,第二天摩托車就從派出所推了回來。其二是該村村民電安同樣不愿意流轉土地,韭園鎮政府便以電安違反計劃生育為理由將其存款單約一千余元強行拿走,并聲稱將繼續追究其違反計劃生育的責任。在電安表示同意將其土地流轉后,韭園鎮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員再沒有追究過此事。 在和當地村民促膝談心的過程中,他們又告訴記者說韭園鎮政府首先是不說明白土地租讓是怎么一回事,便將所謂的“補償金”發放給大部分村民,之后村民了解到鎮政府的用意后,紛紛表示不要這些錢,該鎮政府便將錢強塞給該村村民,另采取“托親戚找朋友”等方式游說不愿意租讓土地的村民進行土地流轉,最后對一些用上述方法行不通的村民,該鎮政府采取讓鎮派出所出面以“恐嚇抓人”的方法試圖讓“抗爭”的村民同意流轉自己的土地。 專家指出,從全國范圍來看,相當一部分地方其實并不具備搞大規模土地流轉的條件,由于在一些人的眼里,農村土地流轉是一件有厚利可圖、有油水可揩的好事,利字當前,什么維護農民利益,什么尊重農民自主權,什么黨的富民政策,全都不管不顧了。一些地方在農村土地流轉中發生的糾紛和上訪事件,都是違背農民意愿,干部包辦代替甚至是強迫命令引起的,它暴露出農村基層干部作風簡單粗暴和法制觀念的淡薄。 《市場報》 (2004年08月31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