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擴大開放磋商紀要簽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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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30日 02:45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李梅影 發自北京 8月27日,商務部副部長安民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北京共同主持《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會議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擴大開放磋商紀要》。《磋商紀要》的簽署,使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的經貿關系得到進一步發展。
按照CEPA的有關規定,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于2004年5月20日啟動了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開放的磋商。通過多次充分交流和磋商,雙方就內地對第二批原產香港的貨物實行零關稅和在服務貿易領域擴大開放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 其中,在貨物貿易方面,內地將自2005年1月1日起,對713種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加上已經實行零關稅的原產香港貨物,內地承諾實行零關稅的原產香港的貨物總數已達1087種。 而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同意,法律、會計、醫療、視聽、建筑、分銷、銀行、證券、運輸、貨代和個體工商戶等11個領域在CEPA原有承諾的基礎上,對香港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的條件。同時,專利代理、商標代理、機場服務、文化娛樂、信息技術、職業介紹、人才中介機構和專業資格考試等8個領域對香港擴大開放。 會上商務部還宣布,將于近日出臺便利和支持內地有能力的各種所有制企業包括民營企業赴港澳投資經商的規定,采取簡化審批程序、擴大地方審批權限、縮短審批時間等多種措施,以便利和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赴港澳投資經商。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8月30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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