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香港特區政府就CEPA第二階段達成協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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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8日 12:01 證券時報 | ||||||||||
    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就《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第二階段達成協議。根據協議,內地同意在374個已由2004年1月1日起享有零關稅優惠的產品外,再給予713個內地2004年稅則號列涵蓋的香港產品零關稅優惠。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同意開放8個新增的服務領域,分別為機場服務、信息技術服務、專利代理服務、商標代理服務、職業介紹所服務、文化娛樂服務、人才中介機構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同時,就18個已給予優惠待遇的服務行業,擴大其中11個服務行業的開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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