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聯超市(600825)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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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8日 05:3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華聯超市(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于2004年8月2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監事長李才敏先生主持,與會監事就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所審議通過的相關議案發表了意見,并形成了如下決議: 1、監事會認為,公司2004年半年報全文及摘要真實地反映了公司2004年上半年的財
2、監事會認為,成立華聯超市(浙江)有限公司及轉讓杭州、湖州子公司股權是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連鎖超市業務在浙江省發展的實際情況所作出的決策,決策程序規范,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3、監事會認為,修改公司章程之增刪經營項目是公司業務正常發展的需要,調整董事會投資權限是因為公司增發后凈資產大幅增加,使得董事會原來投資決策權限不符合公司實際情況而進行的,因此,此次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是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有利于公司治理的進一步完善和更加規范運作。 4、監事會認為,公司與百聯集團進行資產置換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屬于重大關聯交易。根據有關規定,本項關聯交易將以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的價值為作價依據,遵循了“三公”原則,沒有損害公司的利益,也沒有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此外,本項關聯交易采取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機制,中小股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來表決本次關聯交易的實施與否,有利于中小股東維護自己的權益。監事會認為,本次資產置換之關聯交易的實施將有利于減少公司與百聯集團存在的同業競爭,有利于公司未來經營規模的擴大、市場份額的增加和經營業績的提升,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華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