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牟利“鉚”上奧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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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7日 13:48 新聞晚報 | ||||||||||
晚報訊近來,本市一些企業未經許可擅自在廣告中使用奧林匹克標志進行商業宣傳非法牟利,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受到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 今年5月始,本市某咨詢公司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的許可,在某雜志上擅自發布含有“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和“奧林匹克”字樣的“拇指奧林匹克”短信服務廣告,非法牟利人民幣6萬余元。根據有關規定,工商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沒收違
任何機構或個人在廣告宣傳中使用任何奧林匹克標志應當取得相應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的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擅自運用奧林匹克標志進行廣告創意或廣告活動策劃,不得將奧林匹克標志用于商品包裝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商業展覽、營業性演出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廣告中需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應當提供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同意使用的書面證明;擅自使用“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和“奧林匹克”字樣,工商部門將依法查處。 作者:□記者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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