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布對進口錦綸6、66長絲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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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7日 09:42 商務部網站 | |||||||||
2004年8月27日,商務部發布2004年第43號公告,公布了對原產于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以下簡稱“臺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66長絲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并決定對該被調查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該被調查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2003、2004年稅則號中為:4023111、54023112、54024110、540241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于2003年10月31
被調查產品是針織和機織的原料,其織物可做服裝面料、里料、床上用品、婦女貼身內衣、泳裝、運動服裝面料、各類襪子、蚊帳織物等。 自2004年8月27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臺灣地區的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5%—29%)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此案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立案的第一個與我國紡織品行業關系比較密切的紡織品原料反傾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