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業審批制度放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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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6日 09:56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
日前,國家發改委和工商總局等9部委共同下發了《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從審批管理、稅收、融資、市場開放等各個方面明確了對物流業的促進措施。 今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為物流企業辦理登記注冊時,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發布規定外,其他前置性審批事項一律取消。同時,取消經營國內鐵路貨運代理、水路貨運代理和聯運代理的行政性審批。取消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經營資格審批。改革民航貨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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