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頒布法令規范鉆石貿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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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5日 15:27 商務部網站 | |||||||||
據阿聯酋報紙報道,阿聯酋已批準了規范鉆石貿易的有關法令以保證阿鉆石合法交易并符合全球協議“鉆石原石國際驗證機制”(KimberlyProcess)。阿聯酋已成為中東少有的參加鉆石原石國際驗證機制的國家,并將享有世界鉆石理事會所提供的一切便利。 扎耶德總統日前已簽署了這項規范鉆石進口、出口及轉口的聯邦法令。此法令對天然、未加工鉆石貿易作了嚴格限制。該法共13條,具體條款將隨后于阿官方報紙公布。
該法的主要精神是:阿聯酋進口的鉆石必須附有KimberlyProcess證書,證書應由相關部門批準并含有完善準確的信息。鉆石必須置于鎖定的防水的集裝箱內,任何開箱進入阿聯酋的集裝箱即使其擁有KimberlyProcess證書也必須退回到其原產地。如果證實所提供的信息不正確或所提供的KimberlyProcess證書與貨物不符時,相關當局擁有對鉆石貨物罰沒的權利。罰沒后,當局必須將貨物遣返至貨物原產地,由進口方支付所需用。如果進口方不能確定,貨物將被拍賣,一部份資金將用于拍賣費用,其余將用于支持鉆石原石國際驗證機制活動。該法令對鉆石出口及轉口也做了類似規定,包括從當局獲得顯示產品與Kimberly規定相符的證書。此證書必須在當局確認已進口至阿鉆石符合KimberlyProcess的相關規定才予以簽發。與貨物相關的一切信息及細節必須完全正確,包括原產地及目的地。在阿當局確認這一切之前將不予簽發任何證書。此法令還將對以走私為目的提交錯誤信息或違反本規定的的貿易商進行拘禁6個月或罰款1萬迪拉姆的懲罰。 阿聯酋是本地區鉆石貿易中心,2003年,阿進口鉆石、黃金、珍珠及其它珠寶250億迪拉姆(約68億美元),其大部分都用于轉口。(許波) (信息來源: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經商參處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