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有望實行市場化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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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5日 11:05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在經歷了新股“破發”風波之后,23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和證券法修正案草案中,分別刪去了關于股票溢價發行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準的規定。這標志著管理層在痛定思痛之后決心進一步改革新股發行機制,因而新股發行也有望在不久的將來實行市場化機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安建當天就這兩個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說,
實際上,今年以來,新股“破發”風波是愈演愈烈。有關數據顯示,目前深滬兩市的平均市盈率僅在26倍左右,而新股發行市盈率默認的上限是20倍。簡單的數字比較似乎難以得出發行價偏高的結論,但深入分析后可以發現,如果按照發行后的動態市盈率攤薄計算,實際上新股市盈率會大大超過了20倍。另據不完全統計,截至昨日,在今年以來上市的92家新公司中,已有27家收盤價低于發行價,占所有新上市公司的比重為29.35%。其中,折價幅度最大的個股較發行價已跌去65%左右。 股票溢價發行不再需要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準,這無疑是發行市場化的一個信號,對于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將構成長期利好。那么,新股發行的市場化之路究竟應如何走呢? 在未采用市場化定價方式之前,應首先改革現有的發行市盈率計算方法,每股收益不能僅按照發行前一年每股收益計算,而至少應按照發行前三年的平均值計算,此外,也可考慮按照發行上市當年的預測業績計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董事長陳耀先日前已建議在中小企業板塊首先試點改革現有的發行定價機制,將IPO的發行市盈率限定在10倍左右。 銀河證券投行部的黃格非指出,發行市場的市場化改革必須循序漸進并持之以恒地推進,最終應采用向機構投資者進行累計投標詢價的方式確定新股的最終發行價。她認為,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內外部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機構投資者隊伍空前壯大,投資銀行的專業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這些都為發行定價的市場化改革奠定了較好的基礎。(何曉晴)(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