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價格將進一步市場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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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5日 03:10 證券時報 | |||||||||
周到 證券監管機構將不再審批或核準股票發行價格的目的,是為了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許可法》第十三條規定:“通過下列方式能夠予以規范的,可以不設行政許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二)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三)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
目前,《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與《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并不一致。《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證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票發行采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將審議刪除上述規定的草案。由于《公司法》和《證券法》未就股票按面額發行的審批或核準作過規定,實際上,在上述條款刪除后,股票發行價格已完全交由市場調節。 股票發行價格由市場決定,可能要按相應的部門規章操作。股票發行價格包括首發價格、配股價格、增發價格和轉換價格等。以往,只有少數公司的A股首發和增發,采用過詢價辦法。如果《公司法》、《證券法》修正案草案獲通過,那么,即使是配股和轉換股票,也會經過詢價或其他程序。目前,在部門規章中還沒有更為具體的規定。 股票發行價格由市場決定,標志著首發A股價格也可以突破20倍市盈率。最近,市場對首發A股定價的討論較多。有些觀點傾向于讓監管部門限制首發A股價格。一旦《公司法》、《證券法》修正案草案獲通過,這種討論恐怕可以劃上句號了。只要市場認可,目前A股首發低于20倍市盈率的現象也可能出現新的變化,那些成長性好的公司首發可能會超過20倍市盈率。 股票發行價格由市場決定,需要投資者進一步提高風險意識。股票發行價格由市場決定,可以是向機構投資者詢價,也可以由全體投資者競價。當然,我們還可以設想其他的辦法。但從IPO一級市場目前的收益率依舊高于二級市場的實際情況看,從IPO一級市場中簽率很低的情況看,一旦股票發行價格由市場決定,有可能出現價格高于價值的情形。較為典型的是,2000年由全體投資者競價發行的閩東電力,發行市盈率高達88倍。而閩東電力2003年度和2004年上半年均為虧損。這反映了投資者的風險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在這種情形下,選擇什么樣的方式,讓市場決定股票發行價格,會變得較為關鍵。科學合理地讓市場決定股票發行價格,有利于進一步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利益。 股票發行價格由市場決定的時機,已逐步成熟。今年以來新上市的股票中,已有三成左右低于發行價。“新股不敗”神話的破滅,不再是個別現象。同時,近年來承銷商在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中,也時有包銷。在這種情形下,股票發行價格由市場決定,可以促使我們的市場進一步走向成熟。實際上,《證券法》第二十八條“股票發行采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的規定,已有一定的市場化成分。由于當時的歷史條件,該條規定又有“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尾巴。現在提出刪除上述規定,不僅有利于市場功能的進一步發揮,也是原來規定的進一步深化,有利于市場建設。同時,證券監管部門不履行股票發行價格核準的義務,也有利于進一步明確政府職能,使其更為集中精力地做好監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