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開“理直氣壯”的擋箭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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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4日 09:24 中國經濟時報 | |||||||||
許斌 張宏偉祭出擋箭牌。有了這面擋箭牌,他很可能將贏得同情。 張宏偉領導的靖遠縣公安局刑偵隊在2003年4月21日抓住了幾名重大搶劫殺人嫌疑犯。然而在4月26日,幾名重大嫌疑犯以“患有傳染性皮膚病”為由被取保候審釋放。事實上,
人都是現實的,特別是中國有那么復雜的關系網,得罪領導難免穿小鞋,可能影響前程,于是張宏偉作了一個很現實的選擇,就是置國家法律及各項規章制度于不顧,盲目執行領導指示。他以為,知法犯法的代價比得罪領導要輕很多。 而通常的處理結果,但凡不是干系太大,往往也放過了張宏偉這樣的被動執行者。對他們來說,盲目執行領導指示不出事是討好上級,出事了同樣不存在很大的風險,單純為自己考慮,置法律規章于不顧其實是很明智的。 這樣做的結果是無限擴大了領導權威,并無限增強其危害性,因為無論領導意圖在多大程度上逾越了條文規定,下屬都會行若無事一般全面貫徹執行,以法律制度為框架的監管制約體系蕩然無存。 看看鄰近國家與地區,在香港與新加坡,公職人員明知上級指示公然違背法律則應該堅決抵制,否則你自己就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懲處。將此規則套在張宏偉身上,他要么就抵制上級指示,要么就上法庭,沒有第三條路好走。 這樣做看似不近人情,可能對他個人的前程產生不好影響,但放在更廣泛的社會層面上,不這樣要求,就無法保證執法程序的公正,也無法對逾越法律的行為施之以有效限制,可以說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失控了。而法律失控的結果是遺害于千萬人一邊是執法者個人陷于很不利的境地,一邊是千萬人陷于不利的境地,而社全現實是兩者不可得兼,在此前提下,孰取孰舍呢? 任何一種職業都存在最基本的道德底線,突破底線,你就失去了從事這一職業的資格。除非現存的道德體系全面崩潰了。作為一個執法人員,掌握一定權力,領取一分薪水,張宏偉的道德底線在哪里?無外秉公執法,如果他為了現實利益就可以無視法律的存在,他還有什么資格留在崗位上呢?好象你賣了假奶粉,可不可以借口說,整條街都在賣,你不賣就支持不下去,于是就可以明目張膽賣假貨并逃避處罰呢?考場內有5個人在做弊,你都看見了,你覺得自已不做弊可能會吃虧,于是你也做,剛好主考官只看見你在做弊,你不能因此覺得取消你成績的決定是錯誤的。同樣,你打傷了人,更不能簡簡單單說一句別人讓你打的,于是就可以逍遙法外了。 不要將一己的難處置于社會公正之上,張宏偉覺得自己不拿不吃就可以理直氣壯置國家法律于不顧,其實是為虎作倀,是不可以原諒的,必須接受法律處罰。 領導指示不能成為任何一個人公然違法并逃避法律處罰的借口。唯其如此,才可能將當事者心中那一架已然傾斜的天平校正過來,他知道違法的代價遠遠超過了違背領導意志,當然不肯盲目執行相關指示,才能減小個別人肆意違反法律規定所造成的危害。 永遠對法律保持敬畏,可能是少了一步登天的機會,卻更少了滑向深淵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