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綢股份一大股東改制的提示性公告的補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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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4日 02:50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公司曾于2003年12月4日在《證券時報》上刊登過第一大股東江蘇吳江絲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關于實施改制的提示性公告。現作如下補充公告:
江蘇吳江絲綢集團有限公司的改制工作,于2003年11月11日由吳江市國有(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與上海仁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7個投資公司簽訂了轉讓集團公司15461.01萬元全部凈資產的資產轉讓協議,集團公司在2003年11月28日進行了工商變更登記。新公司的注冊資本及七個股東的投資比例見2003年12月4日《證券時報》刊登過的“提示性公告”。 由于集團公司的股權轉讓涉及到國有股權的變更問題,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要求,本次股權轉讓尚需經國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要約收購義務的豁免和對本次股權轉讓的核準。 近期,蘇州市、吳江市兩級政府十分重視集團公司的改制工作,將按兩個《管理辦法》要求規范運作,準備相關材料逐級上報。 對集團公司的改制進展情況,公司將繼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