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近日對我國出口食品包裝材料提出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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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3日 10:36 商務部網站 | |||||||||
近日德國的企業對我國出口食品時使用的包裝用瓦楞紙箱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外箱不能有蠟紙或油質錫紙:二是盡可能用膠水封箱,不能用PVC或其他塑料膠帶,如果不得不用塑料膠帶,也要不含PE/PB膠帶;三是外紙箱不能用任何金屬塑料釘或夾,只能用膠水粘牢紙箱的各面。這對我國食品出口到德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事食品包裝經營的企業應引起高度重視。
有關專家指出,我國食品衛生法雖然已經實行了幾年,但對包裝材料的生產、加工和使用仍缺乏有效管理,存在放任自流的現象,致使個別企業生產的食品包裝材料不符合環保要求。當今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對食品等關系到國民身體健康的產品非常重視。不僅對食品本身的品質提出了嚴格的衛生要求,而且對其包裝也制定了很高的標準,不斷頒布一系列法律法規對食品做出有效的規范,對食品及包裝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對食品包裝材料限制措施和技術壁壘也經常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我國是食品生產大國,食品出口近年來也呈現出上升勢頭。因此食品包裝及包裝材料能否符合不同進口國的要求至關重要。專家呼吁,政府和企業應該在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上加強引導,強化管理,及時通報國外標準的變化,以助我國食品大規模進入國際市場。 (信息來源: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