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登記結算業務細則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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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3日 08:45 證券時報 | ||||||||||
    在上周深交所獲準推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昨日發布了《上市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詳見第7版),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細則》對LOF賬戶管理、登記托管、轉托管、資金結算和權益分派等作出詳細規定。     《細則》指出,投資人可持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
    依照《細則》,中國登記結算公司對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采取分系統登記和分系統清算的原則。上市開放式基金權益分派分別由證券登記系統和TA系統依據權益登記日各自的投資人名冊數據進行。證券登記系統只進行現金紅利分派,TA系統可按投資人選擇進行現金紅利或紅利再投資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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