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卡”制度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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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2日 09:43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 ||||||||||
本報北京8月20日訊 記者劉曉林、李有軍報道:中國公安部和外交部20日聯合宣布:頒布實施《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這標志著中國有了自己的“綠卡”制度。 在國務院新聞辦20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郝赤勇介紹說,《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共29條,分別對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資格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序、審批權限、取消資格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這一辦法已于本月15日由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和外交部部長李肇星聯合簽署第74號令正式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根據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適用對象主要包括在華工作的外籍高層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籍投資個人,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需要家庭團聚的外籍人員。公安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決定。 根據規定,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憑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可出入境,無需再辦理簽證手續。 辦法規定,《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兩種,對未成年人頒發5年有效的證件,對成年人頒發10年有效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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