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關聯利益損害獨董獨立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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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0日 08:18 證券時報 | ||||||||||
    獨立董事的話題猶如今夏的氣候般熱得炸開了鍋。它之所以被廣泛關注,一個重要因素是獨立董事制度關系著中國證券市揚的制度建設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擔當著維護證券市場“三公”原則的重任,所以市場對此寄予極高的期望。     然而,從近來發生的新疆屯河、伊利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和樂山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獨董事件來看,出現獨董辭職或“鬧堂”現象的原因比較復雜,不能
    本報在發表《“樂電事件”的三個為什么》(見8月17日本報一版)后,馬上有人出來為獨董喊冤,說這些“揣著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良心與職責,敢于向‘高層人士’們發出不同聲音的‘挑事獨董’們,在盡職之后迎來的卻是被踢出局還沒完,再被潑上一身‘動機不純’臟水的結果”。進而得出結論說,“這是‘挑事獨董’的悲哀,更是獨董制度的悲哀”。     果真如此嗎?請看事實。     獨立董事劉文波向樂山電力董事會辦公室提供的社會關系資料明白無誤地填寫著:妻子,李慧琴,供職于南航集團經濟發展公司,已退休。然而,2002年5月28日,《關于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光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對等擔保的議案》稱,樂山電力與深圳光兆給予對方銀行借款提供對等擔保,金額為1000萬元。在深圳市光兆投資管理公司的三名股東中,李慧琴排在第二位;而在此前的2002年5月10日,深圳市光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召開第二屆第三次董事會,專門就該公司與樂山電力進行對等授信擔保的議案進行了討論,李慧琴在全體董事簽字上簽了名。     本報獲得的樂山電力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原始資料顯示,本次董事會討論了“與光兆對等擔保事項”,其中有董事質疑說,“光兆對等擔保資料要真實完整,我覺得這個材料是拼湊的,三個自然人在章程中是做過修改的,光兆公司的投資者李慧琴是獨立董事候選人劉文波的夫人,說明了什么問題?”     為什么要發生這筆有關聯交易的擔保呢?謎底如下:同一次臨時會議的原始資料稱,“‘光學’的知識產權800萬,要公司買,最終以評詁的價,高于800萬按800萬,低于800萬按實價。資金來源是與光兆互保1000萬來解決。”樂山電力公司一位高層人士說,光學公司是交大創新公司向樂山電力推薦的項目。     事實應該已經很清楚了。樂山電力部分獨董是否“獨立”,應該是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的,而獨立性是獨董職責的基本前提。     獨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是中國證券市場維護“三公”原則,建立健康、誠信市場的重要制度保證,制度本身是完全符合市場實際和需要的。但是,獨董制度必須要在獨董具有高度純潔性的前提條件下進行,否則會適得其反,要么是“花瓶獨董”無所作為,要么被利益集團所利用,立場偏差,對市場造成更大的傷害。     樂山電力獨董事件是一個個案,但它所折射出的獨董與上市公司間的關系應該引起監管層的高度重視,目前獨董由大股東“私定終身”的現象大量存在,相當部分獨董都在上市公司主要利益控制人的操控之中。在上市公司獨董制度不斷完善的過程中,是否有更科學的獨立董事選擇標準、監督機制以及評價體系?而由誰來管理和評價獨董更是獨董制度中當務之急的課題。     市場期待更多獨董的聲音,但這種聲音應該是獨立和純潔的,遠離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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