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重汽深交所受理恢復上市申請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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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0日 03:01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04年8月18日接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4〗第32號《關于同意受理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恢復上市申請的函》,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受理本公司關于恢復股票上市的申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2年修訂本)10.2.11條的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在決定受理本公司恢復上市申請后的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準本公司恢復上市申請的決定。在此期間,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本公司提供補充材料期間不計入上述核準期限內。 若在規定期限內本公司恢復上市申請未能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核準,本公司的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公司董事會鄭重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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