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亂收費可舉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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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9日 15:22 揚子晚報 | |||||||||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以15號主任令發(fā)布了《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guī)定》,該《規(guī)定》將從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fā)現以下,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行政機關亂收費行為等。十三類價格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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