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過GMP藥廠委托生產截至明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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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9日 06:13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日發出通知指出,已備案正在進行藥品GMP改造、預計在2004年年底之前能通過GMP認證的企業(或劑型)所涉及的藥品,如確屬臨床急需的,可以委托其他已取得相應藥品GMP證書的企業進行生產,但委托生產的期限不得超過2005年6月30日。該通知同時規定,原料藥不得進行委托生產。此外,根據停產企業的實際情況,已停產企業(或車間)于2004年6月底前生產且已完成制劑成型工序的產品,在當地藥品監管部門監督下,可以繼續完成后續生產工序,并經檢驗合格后銷售。(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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