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嚴審擔保公司資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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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7日 10:03 人民網-市場報 | ||||||||||
“近年來,上海商業銀行與商業性擔保公司在公司和個人授信業務中的合作發展迅速,對推動小額貸款業務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上海銀監局官員8月15日說。 上海銀監局著重在五項措施上,規范中資商業銀行與擔保公司的授信業務。
嚴格審查擔保公司的資質。上海銀監局要求各商業銀行應認真執行《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在與擔保公司開展業務合作時,應加強對擔保公司資質的審查。各行應指定專業部門對各類擔保公司的保證主體資格和代償能力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實現性等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并對其進行內部統一授信,通過信貸登記系統等各種渠道查詢擔保公司的基本情況及業務開展情況;對單筆貸款或單戶企業的擔保金額過大、對外擔保責任余額與其自身實收資本相比的倍數過高、風險比較集中的擔保公司,應審慎介入或不介入,從源頭上防范信貸風險。 提高風險意識,防范擔保風險。各行應督促擔保公司建立風險準備金提取制度,用于擔保賠付。 加強對基層行(社)與擔保公司之間業務合作的管理。各商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銀行、市農信聯社應主動與擔保公司溝通,及時了解各基層行(社)與擔保公司業務開展情況,加強對存量貸款的管理,要求擔保公司按月報送財務報表和對外擔保情況,確保貸款安全,防范潛在風險。 規范經營,穩健發展。各行(社)在與擔保公司進行業務合作中,應遵循合規穩健經營的原則,不得與擔保公司簽訂排他性的合作協議,使其采取降低收費標準,達到爭攬客戶的目的。 加強信息溝通,建立“黑名單”制度。各行(社)之間應加強擔保公司有關情況的溝通,防止由于信息不對稱引發的風險。 (衛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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