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闡釋):公用事業在博弈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6日 11:04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單士兵 《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已經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制度的規章。 一直以來,我國公用事業都由政府壟斷經營,政府通過投資建設,實行財政補貼來經
此次建設部推出《辦法》,就是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通過公用事業民營化的方法,引入市場機制。這樣,顯然有利于破除行政壟斷給公共事業帶來的弊端,有利于提升公用事業的服務質量。而且,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共事業,也有利于彌補過去因為政府資源不足,造成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的情況。 然而,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實施是一個漸進的逐步完善的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不論是政府還是獲得特許經營的企業,都必將面臨一定的風險。而且,在經營過程中,必然涉及到政治、經濟、民情等諸多因素。因此,我覺得,政府和企業在共享投資收益的同時,二者也需要分擔投資風險和承擔社會責任。公用事業涉及的利益廣泛,消費群體的利益訴求也不盡相同,這樣,政府在兼顧各種利益主體中,就可能會對特許經營的企業進行行政干預,影響企業的自主經營權。由此產生的經營風險是與政府行為有關,其損失理應由政府承擔;而對企業而言,經營本身就要承擔經營風險和利潤風險,不同的是,特許經營企業比一般企業要多承擔的是政府一旦不守信所轉嫁而來的體制風險。 但是,國內外公用事業民營化的改革經驗都說明,公用事業民營化是縮小政府規模,降低政府成本,改善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方式最有效方法,已經成為發展公共事業的必然趨勢。針對我國的客觀國情,我想,政府和企業在特許經營的實踐中,應根據具體的某一項公用事業的特點,綜合運用行政和經濟手段,來尋求防范風險的具體對策。(曉航/編制)(來源:金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