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投資比例不得低于20%? 基金遭遇法規之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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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6日 06:2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雖然在6月1日已經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沒有對基金投資債券比例做出規定,但是否還要執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強制基金投資債券比例不得低于20%的規定,各家基金公司甚至同一基金公司的理解相互不一。 上周末,鵬華中國50基金的連續兩則公告,將基金投資眼下遭遇的法規迷惘展現在眾人面前。
鵬華中國50基金8月12日變更國債投資比例的公告是這樣說的:《鵬華中國5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第十八條第(三)款投資范圍規定:若基金資產20%投資于國債的法規限制被取消,本基金將最高以95%左右的資產投資于股票,業績比較基準也將進行相應調整。 8月13日,鵬華中國50基金刊登更正公告說:因本公司對法律、法規的理解有誤,本公司2004年8月12日刊登的《鵬華中國50基金變更國債投資比例和業績比較基準的公告》中的有關內容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于國債投資比例的規定有沖突,現宣布該公告中有關該基金基金契約第十八條第(九)款第2項和第(十二)款的變更無效,并向廣大投資者表示歉意。 鵬華中國50基金在刊登變更公告后的次日即予以更正,似乎說明眼下取消對債券不少于20%的投資還是行不通的。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士在回答記者的詢問時,非常含糊的說是又不想取消對債券不少于20%的投資了。 而正在發行之中的光大保德信量化和上投摩根中國優勢兩只基金的契約中仍舊重復的套話,則表明鵬華中國50基金的緊急更正可能還是源自法律障礙。如果不是法律障礙尚未消除,8月9日才開始發行的上投摩根中國優勢基金應該不會不更新其契約,其契約說:今后在有關法律法規許可時,除去以現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資產外,其余基金資產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資。而光大保德信量化基金的契約也說:法律法規許可時,股票資產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到基金資產凈值的95%。 記者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五十七條是這樣規定的: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進行證券投資,應當采用資產組合的方式。資產組合的具體方式和投資比例,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在基金合同中約定。從這個條款的字里行間可以看出,《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強制基金將不少于20%的資產投資債券的規定似乎并沒有因《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實施而自動失效。也就是說,至少在中國證監會沒有廢止或修改《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條款之前,那些認為不再需要強制20%基金資產投資債券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一種誤讀。(上海證券報 陳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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