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規定“三年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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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6日 01:54 新聞晨報 | ||||||||||
晨報記者 付濤 貸款買車時被要求一次性繳納3-5年的車險費(主要包括車損險和盜搶險),一些消費者向記者反映了這個“讓人想不通”的行規。 “當時,他們(汽車銷售商)告訴我,一般情況貸款幾年我就得一次投保幾年,至
相關各方:沒有強制 據了解,目前滬上貸款買車族中,十之七八會碰到錢先生同樣的遭遇。滬上各大財險公司均表示,從未對投保人作過這樣的強制要求。一位華泰財險人士表示:“我們不可能有這樣的要求,這應該是銀行從降低風險的角度來采取的措施。” 常年做汽車銷售的朱先生也將這個不成文的規定推到銀行身上:“這不是我們銷售商的強制規定,這是銀行的要求。銀行放貸,車子就是抵押品了,如果不保險,車子爛成一堆廢鐵,銀行怎么來控制風險呢?” 然而,銀行對此也予以否認。工行有關人士明確表示:“我們從來沒有這樣的強制要求!逼渌y行的答復也大致相同:“沒有聽說過”。 一些銀行人士告訴記者,雖然目前銀行沒有這樣的明文規定,但是從車貸風險控制的角度考慮,這樣的做法確實可以理解。 業內人士:已有默契 一些保險業人士向記者透露,事實上,汽車銷售商、保險公司與銀行在“買車一次保三年”這件事,已達成了默契,因為這樣做對他們都是有利的,而豐厚的保險傭金可能使得汽車銷售商,成為三者中受到激勵最大的一個。據稱,汽車銷售商從保費中提取的傭金一般在8%以上,有的甚至高達15—30%。在“買車一次保三年”的情況下,汽車銷售商銷售一輛10萬元左右的車子,就可將幾千元的傭金裝進腰包,“他們甚至賣車不賺錢,賣保險反而能賺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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