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大限:地方財政的失金之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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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5日 11:45 中國經營報 | ||||||||||
    依靠出讓土地而增加當地財政收入這一現象,隨著8月底的臨近而呈逐漸收窄之勢。     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聯合下發“關于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為協議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規定了最后期限——2004年8月31日。
    “8月31日就是協議出讓土地的最后期限,對8月31日后仍以歷史性遺留問題為由采用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要從嚴查處。”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長束克欣強調說,“限定8月31日這個日期,就是為了盡早讓土地出讓制度徹底規范化。”     流出的土地流入的富貴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經濟研究所所長徐元明的調查報告表明,僅2002年江蘇省共計供應土地15938.27公頃,獲得土地總收入455.39億元,其中出讓土地14447.22公頃,收取出讓金454.58億元,租賃土地1171.27公頃,租金7323.65萬元,其他供地方式獲取土地收入755.54萬元。     通過土地農轉非征用方式再出讓、出租土地使用權獲取經營性收入最多的是蘇州市,2002年蘇州市出讓土地4441.32公頃,獲土地出讓收入151.87億元,占該市財政總收入的52.22%。其次是南京市,共計出讓土地2179.65公頃,獲取出讓金83.39億元,占該市財政總收入的57.88%。     “從實際來看,這種情況不僅僅是在江蘇省,在全國各地也很有普遍性。”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土地管理系副教授豐雷說,很多城市依靠出讓土地能獲取的財政資金,有的甚至超過地方財政的50%以上。     流出的是土地,流入的是富貴。只不過這種富貴,離老百姓還是遠了點兒。     據資料表明,2002年,全國土地有償出讓總面積為8.74萬公頃,出讓總價款為1938.36億元,比上年土地出讓總價款增長了33.15%;截至2002年底,全國國有資產為36萬億元,土地資產就占了25萬億元。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盛華仁在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報告土地管理法執法檢查情況時給出了一組數據:     1992年至200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累計達1萬多億元,其中近三年累計達9100多億元,扣除成本后的純收入約有四分之一。     對此,盛華仁表示,因為土地征、售之間價差較大,以地生財已經成為一些地方征用農田、經營土地的重要驅動力。土地出讓金的純收入,過去主要用于城市建設,對改善城市環境、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起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的發展,一些地方出讓土地獲得的收益越來越大。這些收入并未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成為一些地方盲目擴大城市建設規模和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主要資金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王小映語中要害。他說,國有土地,法律上產權主體是國務院,不屬于地方政府。但事實上土地國有就是地方政府所有,這是必然的。因為國務院不可能為這么多城市代行土地所有權,地方政府必然要成為主導,土地收益必然歸地方政府所有。     經營城市還經營土地?     也許國土資源部規定的出讓土地拍賣掛牌的做法,堵住了地方財政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渠道。     這是失金之痛。     一位地方國土資源局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過去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時,企業或開發商沒有資金,但能憑借種種關系拿到土地。然而,他們自己不進行開發,會二次轉讓手中的土地,這其中有一個土地差價,這個差價是很高的。其中很多灰色的環節,和部分領導是密不可分的。     該人士分析說,8·31之后,如果各地方都能認真執行國土資源部的游戲規則,土地市場交易公開化的同時,還能有效地控制土地供應量,實行土地儲備制度,防止各種“圈地運動”的發生。這樣一來,地方財政的資金來源肯定也會受到影響。但問題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誰敢保證這個制度一定就是靈丹妙藥?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郭曉鳴表示,如果以后各部門都嚴格按著這一規則執行,土地市場肯定會規范。現在很多地方的口號是經營城市,說白了經營城市就是經營土地,這是經營城市的一個重要手段。     郭曉鳴評價土地出讓現象是點石成金的“魔杖效應”。這種效應對農民的“剝奪”是最嚴重的。對于城市,這種效應是城市貧民的增加和地方財政的增加。“魔杖效應”強化突出的是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     此外,政府的創收也讓土地成為其重要的工具之一。     王小映分析說,有的地方政府為了創收,把經營土地當成很重要的手段。經營土地可能悖于公共利益,還有就是滋生腐敗,但在利益和政績的驅動下,土地的經營已經具有普遍性了。     為規范土地市場,政策上已經多管齊下。     先是去年底,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在全國國土資源廳局長會議上透露,中央政府決定在全國實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體制,以進一步加強國家對國土資源的宏觀調控,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7月8日,全國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座談會在湖南長沙舉行,同期宣布了國土部門的垂直管理試點正式從湖南開始啟動。     7月14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指出,下半年要切實抓緊建立土地管理新體制和新制度。     豐雷認為,現行的土地市場的制度必須要改革,否則這個問題的矛盾將會日益突出。比如70年土地的使用權這一制度不是很合理。一次性大量低價出讓土地會使政府喪失未來的土地收益,這其中蘊含著可能損失未來土地用途變化帶來的收益。還有就是為了追求利益,而在短期內過度、無序、不合理地開發土地。現在,這是一個必須直面的問題。     審計署的一位相關人士根據調查分析認為,在地方財政收入中,土地出讓金等非稅收收入多年來呈現增長趨勢,彌補地方財政收入的不足;但另一方面,地方財政收入增長后勁不足。隨著土地資源的減少和國家開發政策約束力的增強,此類收入將日益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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