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設門市等行為不再需行政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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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4日 12:24 北京日報 | ||||||||||
本報訊(記者張迪) 根據國家旅游局近日發布的第五號公告,今后旅行社變更登記注冊地或旅行社設立門市部都不再需要行政審批。同時,北京地區的國內旅行社設立審批將由市旅游局負責。 據悉,國家旅游局保留的8個行政審批項目為:國際旅行社設立審批;旅行社經營范圍變更審批;外國旅行社在中國設立常駐機構審批;外商投資旅行社設立審批;經營組織我
經過重新劃定旅游行政審批事項,國家旅游局取消了旅行社經理資格認證核準;旅行社變更登記注冊地審批;旅行社設立門市部審批;漂流企業資格核準;境內旅行社在境外設立旅游經營機構審核;飯店管理公司審批;旅游商品類展銷活動審批等7項審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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