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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忠言)非流通股產權是1:1,還是N:1?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4日 11:21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李志林(忠言)博士

  為破解股市危局,各方都在獻計獻策。有人認為,只要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大牛市就可到來。

  我不一概反對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但認為,解決此問題成敗的關鍵是明確非流通股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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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之間的產權關系。

  擬議中的股權分置不可取

  我的理由是:第一、據本周二中證報報道,解決股權分置的工作小組是由證監會監管部負責,國資委、財政部下屬兩個司參加,而這三個部門的人員幾乎都是原財政部的原班人馬。這就不由讓人們想起2001年6月財政部按市價減持國有股方案的陰影。

  第二、2001年10月22日市場跌到1455點時,國務院宣布“暫停國有股減持”,筑成幾個月的1514點“政策底”。2002年6月24日,市場跌破1514點時,國務院宣布:“停止國有股減持,今后不再出臺二級市場減持國有股的任何方案!比缃瘢1300多點時,有關負責人竟然稱:“目前解決股權分置的條件越來越成熟!本烤贡犬斈辍俺墒臁痹谀睦铮酥笖岛凸蓛r大幅下挫,投資者深度套牢外,沒有其他的解釋了。

  第三、2002年前證監會主席周小川在向全國征集到4000多個方案都強調:“國有股須向流通股東補償后才能全流通。”周小川并保證:“今后出臺的任何國有股全流通方案,都首先要得到多數流通股東同意才能實行。”2004年2月“國九條”也強調:“特別要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比欢垂ぷ餍〗M負責人的最新說法,解決股權分置“不存在補償概念,而是各方利益平衡概念。”顯然,這是從幾年來市場好不容易達成的共識上倒退了。

  非流通股產權是“N:1”

  第四、解決股權分置,必須對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模糊不清的產權進行重新定義、界定,無論是從流通股東以10倍或數十倍溢價認購新股、參加配股和增發看,還是從廣大投資投資者為支持國企改革在二級市場進行高成本投資看,或者從目前非流通股東是幾十倍盈利、而流通股東是嚴重虧損的情況看,非流通股與流通股決不是1:1的同股同權式的產權關系,而是N:1的折股式的產權關系。國有股只有或縮股,或送股,或以成本價為基礎向流通股東配售,才能換取流通權。遺憾的是,如今人們聽到的信息卻是:“非流通股東與流通股東共同享受流通溢價”,“這是改革”。說穿了,還是財政部數年前的“同股同權論”,足見雙方立場差距仍有天壤之別。

  第五、據悉,有關方面同意拿出一部分國有股向流通股東配售,但配售價必須守住凈資產紅線,甚至至少要以凈資產1.2倍溢價配售。近期,電廣傳媒國有股將僅0.38元的成本價放大24倍,以7.15元高價以股抵債,很快得到國資委批準。由此可見,國資委的“紅線”是不可能放棄的。試想,目前市場連對配股都十分反感,又怎么能承受以配股換取國有股全流通這樣超大規模擴容?

  “單邊契約”太霸道

  第六、溫總理多次強調:“重大決策必須科學化、民主化,吸收專家和群眾代表參加,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尤其是聽取相反意見,以防止決策失誤!钡,解決股權分置如此重大問題,工作小組均只有政府部門和國資一方代表,而無流通股東一方代表。大股東欲單方面改變合同和契約(即《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的國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卻不重開雙方談判,共同協商,這顯然是霸道的,違背法理的。

  第七、熊市中要解決股權分置,哪怕是全流通的中性方案,作為超大規模的擴容,也足以被市場視為“洪水猛獸”,導致股市狂瀉。因為,無補償的任何解決股權分置試點方案,將改變整個市場對未來股價中樞將大幅下移的預期,使所有股票的股價不可抗拒地提前朝著與凈資產接軌的方向靠攏,結果只能是投資者信心崩潰,股市崩盤。到時,國有股以凈資產打八折、打七折,恐怕都沒人要。股權分置試點成功的要素

  解決股權分置的試點方案,必須按“國九條”精神進行改革。其成功的要素如下:

  1、解決股權分置工作小組應吸收專家和流通股東代表參加。

  2、引進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非流通股(國有股和法人股)和流通股的真實成本作出精確的計算,明確兩類股東之間的N:1的產權關系,穩定市場預期,確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

  3、按自下而上的程序,試點上市公司通過各種方式,組織非流通股東與流通股東的談判、協商,互作讓步,謀求共贏。并在股東大會上采取分類股東表決機制,最終方案必須得到多數流通股東的同意。

  4、試點方案可推出多種:或國有股縮股式全流通,或國有股送股式全流通,或國有股以成本價至凈資產之間某一合適價位向流通股東大比例配售式全流通。

  5、若是國有股向流通股大比例配售,可推行認股權證制,既可減輕原流通股東的資金壓力,又可引進場外新投資者入市。

  6、一旦試點取得成功,再對所有上市公司解決股權分置作出循序漸進的安排,使所有投資者心中有數。

  7、大規模組織合規資金入市,確保市場供求平衡。

  8、在此前提下,可啟動新股實行全流通的低溢價發行。

  在我看來,只有產權清晰、利益平衡地解決股權分置方案,才能使股市危局迅速化解,流通股東與非流通股東共贏、投資者與融資者共贏的局面才會形成。(侯穎/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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