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操控汽車品牌銷售和服務體系的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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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3日 20:24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張伯順 在討論有關汽車品牌究竟應該分營還是合營的問題之前,我們還是從中國汽車市場的實際出發,看一看我國自產汽車品牌目前的銷售服務模式。筆者以為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種是按品牌類別進行分營。一汽-大眾的大眾品牌和奧迪品牌、一汽轎車的紅旗品
另一種就是混營,其表現形式各有不同。 一汽豐田汽車銷售公司采取的模式是:相同品牌、不同生產廠家生產的各個車型放在一起銷售,一汽豐田的公司所在地為北京,它銷售的車型,涵蓋了天津一汽豐田生產的威馳、天津一汽華利特銳、長春一汽豐越生產的陸地巡洋艦、(成都)四川一汽豐田生產的柯斯特、霸道等車型。現在一汽已與海南汽車完成了資產重組,一汽馬自達汽車銷售公司組建的障礙,應該說已經不復存在。有海外媒體報道說,海南普力馬、MAZDA323,和一汽轎車MAZDA6將與原一汽豐田銷售體系合并,并且中國生產的所有馬自達牌汽車都將會放在一起銷售,現在看這種可能性在增大。 北京吉普公司采取的是另一種混營,2003年初,該公司推出了將克萊斯勒(CHRYSLER)、吉普(JEEP)、三菱(MITSUBISHI)放在同一個店同一個展廳進行銷售的模式。國外不同品牌能夠整合在一起銷售,往往是因為它們有1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有同一種企業文化;而北京吉普公司旗下的3個品牌屬于外國不同的企業,CHRYSLER和JEEP是典型的美國風格,MITSUBISHI則是日本風格。 東風本田(武漢)的CR-V今年5月9日下線,在最終得到廣州本田同意后,CR-V暫時可在廣州本田43家4S銷售服務店進行銷售。東風和廣州汽車是兩個汽車集團,前者為中央企業,后者是地方企業,因而這又是一種形式的混營。 正在醞釀合并的哈飛和昌河兩家汽車企業的母公司,中航二集團車輛部部長兼中航科工副總裁劉塍表示,未來中航科工的專賣店,既可賣哈飛汽車,也可賣昌河汽車,還可賣合資汽車。 現在我們回到自產汽車的銷售服務體系問題上來,仔細研讀一下6月1日頒布的新汽車產業發展政策,該政策第九章營銷網絡第三十四條有這樣幾點規定:一、國內外汽車生產企業凡在境內市場銷售自產汽車產品的,必須建立起自產汽車品牌銷售和服務體系。二、自產汽車品牌銷售和服務體系,可由國內外汽車生產企業以自行投資或授權汽車經銷商投資方式建立。三、境內外投資者在得到汽車生產企業授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必要的手續后,均可在境內從事國產汽車或進口汽車的品牌銷售和售后活動。 對于“自產汽車品牌銷售和服務體系”究竟采取何種方式或形式,新產業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當然更談不上什么分營還是混營。執行下去關鍵要看開展汽車銷售和服務的“投資者”,換句話說:汽車經銷商要開展汽車銷售和服務,必須“得到汽車生產企業授權”,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必要的手續”。按照這個政策規定,筆者理解,無論是國內自產汽車之間,還是國內和國外自產汽車之間,還是國外的自產汽車之間,他們的汽車品牌銷售和服務均可以是像本文前面所說任何一種形式。 可以這樣假設,國內的自產汽車企業和國外自產汽車企業,都授權同一家經銷商實體,這一家經銷商實體均按規定,完備地辦理了“必要的手續”,這家經銷商自然既可銷國內的自產汽車,又可銷國外的自產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