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港私有化背后:打包收購的空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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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3日 13:02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午陽 合肥報道 一位接近安徽省證監局的人士稱,安徽省府有關部門要求蕪湖港將一攬子協議的具體內容上報,但蕪湖港遲遲沒有動作,這也可能導致省府有關部門由于信息不對稱而遲遲不能下達批復。
7月29日,蕪湖港(600575.SH)發布董事會公告,審議通過符養光成為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此前的4月26日,符養光當選蕪湖港董事,后又被任命為財務總監。 據記者調查,符養光為李非列嫡系,而李非列正是收購蕪湖港的幕后出資人。 有蕪湖港口公司(注:蕪湖港的母公司)退休職工向記者透露,早在2002年,蕪湖港口公司即已“完成改制”,但直至2004年1月,蕪湖港才公告稱剛剛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7月21日,蕪湖港對外公告稱,接蕪湖港口公司通知,由于國有資產評估時效問題,將對蕪湖港口公司重新評估,并重新調整價格。 去年9月,記者在蕪湖調查時,有蕪湖港內部人士向記者報料說,蕪湖港股份轉讓涉嫌巨額國有資產流失。另據透露,出售蕪湖港只是蕪湖市與深圳飛尚實業發展公司簽署的一攬子協議中的一項內容。 從2002年至今,蕪湖港改制停滯不前,其間發生了怎樣的故事? 評估失效? 7月21日,蕪湖港的一則公告,引人聯想。這則公告說,蕪湖市經貿委作為蕪湖港口公司的出資人,于2004年1月14日與蕪湖飛尚實業發展公司和自然人韓灼元簽訂了《蕪湖港口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轉讓協議》,蕪湖市經貿委將其持有的港口公司股權轉讓給蕪湖飛尚和韓灼元,轉讓比例分別為90%和10%。 根據規定,蕪湖市經貿委已向省政府上報了本次股權轉讓的相關材料,在省政府批復后再上報國資委批復。公告沒有透露省政府的批復意見,只是稱,“接到蕪湖港口公司的通知,由于港口公司的資產評估有效期已過,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的相關規定,需對港口公司的整體資產負債重新評估,對股權轉讓價格將進行調整”。 公開資料顯示,蕪湖港口公司的轉讓價格是2003年6月30日經評估的31518.30萬元凈資產價值,此項評估至今已過一年。 資深并購人士丁忠民認為,在實際業務操作中,考量資產評估一般以一年為限,但在今年5月頒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中,并未界定國資評估的時效期限。此前國家主管部門在批復股份轉讓時,由于排隊時間較長,很多都采取先批復但同時要求簽訂股權轉讓的補充協議,對股權轉讓價格重新約定的方式進行。 “從這一點來看,蕪湖港的方案上報半年多,安徽省府沒有任何批復,多少有些不尋常。”丁忠民說。 一位接近安徽省證監局的人士則向記者透露,蕪湖港雖幾次催促省里面盡快批復,但它并沒有上報詳細的轉讓材料。該人士隱諱地表示,這之中牽涉的問題較為敏感,可能會有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而這或許才正是蕪湖港股份轉讓遲遲未決的內在原因。 7月28日,按照蕪湖港對外公布的電話,記者聯系到蕪湖市經貿委企業管理和改革科,對方表示,“不知道蕪湖港改制的進展情況”。 打包收購 收購蕪湖港,只是李非列在蕪湖的一步棋子。蕪湖市政府在2003年的一份有關招商引資綜述材料中說,“深圳飛尚完成了對恒鑫集團、蕪湖港、海峰公司、繁昌鉛鋅礦的收購,投資近3億元進行技術改造,上新項目。” 《蕪湖日報》在一篇有關國資改革的文章中稱,“2001年深圳飛尚對恒鑫、鑫科等公司進行打捆收購,盤活了我市12億資產,同時安置職工8000多人,有力地促進了企業的發展。” 文中所提深圳飛尚,全稱為深圳市飛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是鑫科材料(600255.SH)、蕪湖港的收購方——蕪湖飛尚的控股母公司(持90%)。 有蕪湖市官員向記者透露,大約在2001年,蕪湖政府即與飛尚之間草簽了一個類似于一攬子協議的合作意向。如:2001年12月,蕪湖市政府與深圳飛尚簽訂了一個“買一送二”的協議,后者以零凈資產整體收購蕪湖市政府在蕪湖恒鑫銅業集團有限公司(注:該集團持有鑫科材料51.75%的股權)、蕪湖造紙網總廠和蕪湖海峰有限公司三家企業的權益。 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2002年上半年,蕪湖飛尚收購蕪湖港已基本確定下來,而包括資產評估、財務審計、收購協議簽訂等均在其時完成。據透露,蕪湖港口公司在評估前的凈資產是6億,而根據安徽華普會計師事務所中天分所的資產評估,2002年3月31日蕪湖港口公司的評估總資產為4.31億元,凈資產為2.42億元。 據蕪湖市工商局的資料,2002年10月,李非列、符養光當選蕪湖港口公司董事,李非列則替換孫新華出任蕪湖港口公司董事長。 以上所有這些細節都沒有在蕪湖港后來的招股書及2003年半年報披露。去年9月本報獨家報道此事后,蕪湖港在2003年年報中方稱,2002年10月,根據蕪湖市蕪政秘(2002)143號文精神,蕪湖市經貿委將其所持有的蕪湖港口公司100%國有股權出讓給蕪湖市飛尚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和自然人韓灼元。 因評估蒸發的3.58億元凈資產值引起了蕪湖港很多退休職工的不滿。一般認為,這正是蕪湖飛尚收購前的某種協議安排。據一位接近安徽省證監局的人士透露,在收購蕪湖港的一攬子協議中,蕪湖飛尚還免費獲得了蕪湖市馬塘區900畝土地用于開發建設飛尚商務生活中心,此外根據蕪湖市某官員的說法,飛尚還將投資巨額資金用于開發蕪湖星火工業園(先期項目蕪湖雙金鋸業已經停產)。 據該人士稱,安徽省府有關部門要求蕪湖港將一攬子協議的具體內容上報,但蕪湖港遲遲沒有動作,這也可能導致省府部門由于信息不對稱而遲遲不能下達批復。 2003年3月,蕪湖港對外發行4500萬股,募集資金3.19億。按照蕪湖港口公司持股60.81%的比例,蕪湖港口公司的權益將增加1.67億【=(3.19—0.45)×60.81%】,在2002年3月31日蕪湖港口評估凈資產2.42億的基礎上,假定蕪湖港口公司其他資產權益不變,那么蕪湖港上市后,其母公司凈資產將增加至4.09億。 但據公告信息,由安徽華普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蕪湖港口公司截至2003年6月30日的經評估凈資產價值為31518.30萬元,這個價格較4.09億,縮水1個億。如果按照蕪湖港口公司內部人關于凈資產是6個億的說法,則縮水了4.5億之多。 資深投行人士李波認為,由于無法獲知蕪湖港口公司的資產及財務狀況,尚難以對此項資產評估作出評論。但李表示,這正是收購母公司權益的“優勢”之一。 利益安排 盡管3個多億的收購價格已實屬廉價,但李非列并未止步。 在蕪湖港公布的持股變動報告書中,有關付款方式內容中提到:收購人蕪湖飛尚以對轉讓方的債權作為收購款的抵付,不足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收購人韓灼元以現金方式支付收購款。 根據早前確定的3.15億的收購價格,蕪湖飛尚和自然人韓灼元將分別支付2.84億和0.31億。1998年至2001年,韓灼元任海南農墾總局副處長兼海南鴻運大酒店常務副總,2001年至今任深圳飛尚總裁助理。 投行人士李波認為,收購方蕪湖飛尚以債權抵付收購款,而此項收購款又未能在公開信息中披露,此中隱約可見李非列的真實意圖。 截至2004年3月31日,蕪湖港總資產4.91億,凈資產4.73億,總負債僅僅1780萬元,而貨幣資金則高達2.4億元(募集資金項目一分未投)。李非列透過符養光出任蕪湖港董事兼財務總監,而且李本人作為蕪湖港母公司蕪湖港口公司董事長,已經事實上掌控了蕪湖港。 此外,分析人士認為,如果股份轉讓完成,李非列還可將蕪湖飛尚和韓灼元所收購的7212萬股權用于質押,按照2004年3月31日的凈資產,預計可獲得2.88億的股權質押款,如果幾項累加起來,李非列將從蕪湖港獲得超過5億的現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