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耕地占用稅管理辦法》10月1日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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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3日 09:09 中國經濟時報 | |||||||||
記者唐福勇8月12日北京報道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消息稱,從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新的《契稅、耕地占用稅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申報耕地占用稅減免的納稅人應在用地申請獲得批準后的30日內,向與批準其占用耕地的土地管理機關同級的征收機關提出減免申報。由國務院或國土資源部批準占用耕地的,由省級征收機關辦理減免手續。契稅納稅人應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生
此外,耕地占用稅、契稅的減免管理,實行逐級備案制度。占用耕地1000畝(含1000畝)以上的減免,征收機關應在辦理減免手續完畢之日起30日內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契稅的計稅金額在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減免,征收機關應在辦理減免手續完畢之日起30日內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占用耕地1000畝以下的耕地占用稅的減免和計稅金額在1億元以下的契稅減免,其備案辦法由省級征收機關制定。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該項管理辦法的實施將大幅簡化減免兩稅所需的審批程序,為申報人節省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