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披露醫療廣告五大陷阱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3日 00:04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曾昀)剛剛公布的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今年第4號消費警示顯示,近一段時間醫療廣告陷阱日趨泛濫,投訴顯著增加。 據消協透露,一些小醫院、門診部或其他醫療機構在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媒體大打“誘人”廣告,對消費者就醫、治療、購藥進行誤導甚至欺騙。根據投訴案例來看,當前醫療消費的五陷阱是:
一、夸大治療效果,誤導或欺騙消費者。 斥巨資在媒體廣告上將自身的醫療水平和治療效果進行夸大宣傳,宣稱其具有多年行醫經驗的“專家”,已達到國內最高水平,對一些特殊疾病能“精確診斷和有效治療”,誘使消費者對其“高超”的醫療技術深信不疑。 二、利用名人的社會影響做廣告,誘導消費者。 借助名人廣告效應,花重金聘請明星、名人為其做廣告,而這些明星、名人一般沒有接受過所宣傳的醫療服務或使用過醫療產品。 三、宣稱“專治疑難雜癥,效果顯著”欺騙消費者。 大打“專治疑難雜癥”牌,心血管疾病、皮膚病、不孕不育、男科婦科、糖尿病甚至癌癥等疾病往往是這些醫療機構最“擅長治療”的。甚至現階段一些醫療界公認尚無良好治療方法的疾病也可解決。 四、隱瞞診療實情,開大額藥方。 無病說成有病,將輕癥說成重癥,將一次用藥可以治愈的說成病情嚴重或不易治療,需要幾個療程,然后是開出大量昂貴的藥品處方。 五、不明示處方的真實內容和藥品的真實成份。 處方不明示真實內容,而是用“××號膠囊”、“××號口服液”、“××號藥”代替,自制的藥品也不明示其成份含量,使消費者對自已的病情和治療方法一頭霧水。事后若產生醫患糾份,消費者由于沒有真憑實據也無法主張自已的合法權益。B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