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對新辦商貿企業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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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1日 11:06 商務部網站 | |||||||||
為了打擊和防范虛開發票和騙抵稅款的犯罪活動,堵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37號),決定進一步完善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管理辦法,規范對商貿企業增值稅的征收管理。該規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執行。主要內容為:
一、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 (一)對新辦小型商貿企業改變目前按照預計年銷售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辦法。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必須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萬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二)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以及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即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直接進入輔導期,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輔導期結束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可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對經營規模較大、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固定的貨物購銷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體系的大中型商貿企業、可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二、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審批管理 對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新辦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程序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要與有關人員進行約談并且派專人(兩人以上)實地查驗。未經實地查驗或查驗情況與申請資料不符的,不得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三、輔導期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一般應不少于6個月。在輔導期內,主管稅務機關應積極做好增值稅稅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傳輔導工作,同時對其進行增值稅征收管理。 四、對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審批及管理 (一) 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審批 納稅輔導期達到6個月后,主管稅務機關應對商貿企業進行全面審查,對同時符合條件的,可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二) 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管理 商貿企業結束輔導期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后,原則上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萬元,對輔導期內實際銷售額在300萬元以上、并且足額繳納了稅款的,經審核批準,可開具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專用發票。 對于只開具金額在1萬元以下專用發票的小型商貿企業,如有大宗貨物交易,可憑國家公證部門公證的貨物交易合同,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適量開具金額在10萬元以下專用發票,以滿足該宗交易的需要。 大中型商貿企業結束輔導期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后,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限額由相關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按照現行規定審核批準。 (信息來源:中國輕工工藝進出口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