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上市公司國有股無償轉讓不征印花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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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1日 09:35 商務部網站 | |||||||||
信報訊 (記者賀文華)國家稅務總局9日發出通知,對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批準進行的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改組改制而發生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行為,將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該通知還規定,凡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由轉讓方或受讓方按本通知附件——《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申報文件的規定》的要求,報上
(信息來源:駐新加坡經商參處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