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運(600087)“水運轉債”付息事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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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1日 06:1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重要內容提示: 1、“水運轉債(資訊 行情 論壇)”按票面金額從2002年8月13日(“起息日”)起開始計算利息,票面利率為每年0.9%; 2、派發年度:2003年8月13日至2004年8月12日;
3、每手可轉債(面值1000元)利息為9元(含稅),扣稅后為7.2元; 4、付息債權登記日為2004年8月12日; 4、除息日為2004年8月13日; 5、兌息日為2004年8月19日。 本公司于2002年8月13日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水運轉債”)至2004年8月12日止滿二年,根據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之規定,現將付息事項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按照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第五節“發行條款”第一條第4款的規定:本公司發行的“水運轉債”按票面金額從2002年8月13日(“起息日”)起開始計算利息,票面利率為每年0.9%,即每手可轉債(面值1000元)利息為9元(含稅)。 二、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兌息日 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為2004年8月12日; 2、除息日為2004年8月13日; 3、兌息日為2004年8月19日。 三、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2004年8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水運轉債”持有人。 四、付息相關事宜 根據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第五節“發行條款”第一條第5款的規定:在付息登記日當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水運轉債持有人均有權獲得當年的水運轉債利息。本公司將在付息登記日之后5個交易日之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登記日當日申請轉股以及已轉股的水運轉債,無權再獲得當年及以后的利息;因轉股而新增的本公司的普通股與本公司已發行在外的普通股享有同等權益。 每位持有人當年應得的利息,等于該持有人在付息登記日上交所收市后持有的水運轉債票面總金額乘以票面利率,結果以4舍5入精確到0.01元。 本公司將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水運轉債”的利息。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債權持有人可于債權登記日的第5個交易日(即8月19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利息。對未辦理指定交易的債券持有人的利息款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辦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利息。 投資者欲全面了解關于“水運轉債”付息的具體條款,請查閱2002年8月8日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刊登的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 五、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南京市進香河路33號時代華府四樓公司證券投資部 咨詢電話:025-83283921 咨詢傳真:025-83283939 2004年8月11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