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滬市公告 > 正文
 
貴航股份2004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0日 03:45 證券時報

  根據貴州航天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第一屆董事會2004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于2004年8月8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10人,實際參與表決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了以下議案:

  以10票同意、0票反對,通過了《關于對公司一屆八次董事會〈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中行新上網抵債資產 理想系列寫字樓熱租中
無線精彩 無線雅典 走入香港夢想之都
議案〉進行修訂的議案》。具體修訂內容為:

  一、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八條: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屬企業)不以贈與、墊資、擔保、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者擬購買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資助。

  修改為: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屬企業)不得向關聯方或非關聯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以贈與、墊資、擔保、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者擬購買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任何資助。

  二、刪去原第六十八條第六款: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重大對外擔保合同。

  三、原第八章第一節第一百九十四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以郵件、傳真方式進行。

  修改為:第八章第一節第一百九十六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以公告方式進行。

  根據上述修訂內容相應修訂一屆八次董事會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并提交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修訂后的《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見附件。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件:

  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根據公司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后章程修改需要,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擬對《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原第一章第五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89,300,000元。

  修改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80,000,000元。

  2、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六條:公司發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幣一元。公司設立時經批準發行的普通股總數為54,300,000股,全部由發起人認購。年月 日經批準,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5,000,000股。公司社會公眾股于〔上市日期〕在〔證券交易所全稱〕上市。

  修改為:公司發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幣一元。公司設立時經批準發行的普通股總數為54,300,000股,全部由發起人認購。2004年7月1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5,700,000股,公司社會公眾股于2004年7月2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3、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七條:公開發行后,公司的總股本增加到89,300,000股,其中,公司成立時的發起人持有54,300,000股,占60.8%,社會公眾股東持有35,000,000股,占39.2%。

  修改為:公開發行后,公司的總股本增加到80,000,000股,其中,公司成立時的發起人持有54,300,000股,占67.88%,社會公眾股東持有25,700,000股,占32.12%。

  4、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八條: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屬企業)不以贈與、墊資、擔保、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者擬購買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資助。

  修改為: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屬企業)不得向關聯方或非關聯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以贈與、墊資、擔保、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者擬購買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任何資助。

  5、在第三章第三節后增加第四節特別規定和第二十八、二十九條款,以后條款順延,具體內容為:

  “第四節 特別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公司股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

  第二十九條 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規定。”

  6、刪去原第四章第四節第六十八條第六款: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重大對外擔保合同。

  7、原第五章第三節第一百一十三條:董事會由十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二人。

  修改為:第五章第三節第一百一十五條 董事會由十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至二人。

  8、原第八章第一節第一百九十四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以郵件、傳真方式進行。

  修改為:第八章第一節第一百九十六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以公告方式進行。

  9、原第九章第二節第一百九十九條 公司指定《中國證券報》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要披露信息的報刊。

  修改為:第九章第二節第二百零一條 公司指定《證券時報》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要披露信息的報刊。

  10、原第十章第一節第二百零二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自股東大會作出合并或者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中國證券報》上公告三次。

  修改為:第十章第一節第二百零四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自股東大會作出合并或者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證券時報》上公告三次。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熱 點 專 題
亞洲杯精彩視頻集錦
球迷關注亞洲杯決賽
雅典奧運FLASH演示
趙薇鄒雪糾紛
廣州新白云機場圖片集
二手車估價與交易平臺
健康玩家健康游戲征文
話題-上海與城市榜樣
可愛淘《狼的誘惑》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