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中國銀監會8月3日公布修訂后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允許外資投資性公司設立財務公司,并可為所投資的企業提供財務支持。
外資投資性公司是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獨資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目前國內已批準設立了兩百余家這類公司。
不過,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外資投資性公司設立的財務公司并非《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中所稱的“外資財務公司”。外資財務公司相當于有限牌照銀行,其設立主體、設立條件和業務范圍等均不同于《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規范的財務公司。
(李鵬)(蕥 嬉/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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