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投資規模應當有所節制 監管部門需采取行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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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9日 02:24 證券時報 | |||||||||
馬一言 我國券商是典型的風險愛好者。被行政接管的南方證券,被關閉的大連證券、富友證券等,都存在大量亂投資現象。在證券市場上,很多券商通過自有資金和保證收益的委托理財合同建立龐大的市場頭寸,狂賭一氣,期望獲得超額回報。
證券市場14年的歷史不斷證明,因自營和委托理財業務規模過大、承擔了過多風險的券商大都深陷財務困境之中,難以自拔。今年7月中旬,部分券商公布了上半年的經營業績,40家券商自營證券總額為293億元,凈虧損2.6億元,平均每家虧損660多萬元。券商為什么屢敗屢戰,前仆后繼,視風險如無物? 首先是內控機制不健全,委托代理問題突出。這本來是國營企業的老問題,不過在證券行業這個以“錢”為標的的角斗場上,顯得更加突出。從最終所有者來看,券商的委托人一個是國家,存在所有者角色虛化和缺位問題;另一個是中小投資者,本身就是砧板上的魚肉,更談不上對券商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約束。 券商委托代理問題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在證券投資時,內部人享受盈利,作為委托人的國家和股民承擔虧損。一些問題券商內部甚至不清楚自己的自營賬戶買了什么股票,買了多少。內部人負盈不負虧是證券公司熱衷自營和委托理財的主要原因。 券商盈利模式單一和對違規違法行為處罰較輕是券商愛好風險的另外兩個重要原因。目前券商的收入結構特點是,經紀收入穩定,承銷收入比例下降,投資收益決定公司盈虧。激烈的市場競爭,過輕的懲罰,使很多券商的管理者將寶押在證券自營上,賭贏了,一戰成名,名利雙收;賭輸了,大不了一走了之,最多交點罰款了事。 增強券商風險防范的能力,必須采取綜合措施。一靠加強監管和執法工作,提高違規成本;二靠健全機制,強化規范運作,解決委托代理問題;三靠推動金融創新,拓寬券商服務業務范圍,提供風險管理的工具和手段,為券商開辟新的生存空間。 反觀國際上著名的投資銀行,它們雖然也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委托代理問題,但總體來看,它們風險控制的意識很強,很少把公司盈利的大頭押寶在證券自營投資上,對投資一般都會進行對沖處理,自己持有的風險頭寸不會太大。它們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服務收入。它們提供的服務可以分為五類:一是提供流動性服務。比如大量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是在券商柜臺進行的,券商作為做市商充當買賣雙方的交易對手;二是提供專業知識等戰略信息服務,比如充當收購兼并和投資管理顧問等;三是設計新產品服務,運用金融工程手段創造出不同風險和收益特征的產品,滿足不同投資者和籌資者的需要;四是市場出清服務,券商利用自己的渠道和聲譽,進行產品定價和分銷;五是經紀服務,券商利用自身會員資格,為投資者提供交易通道和其他便利。中國券商的未來之路就在于著力開拓這些服務領域。 控制風險是券商經營的第一要務。健全機制僅僅是控制風險的一個必要條件,遠非充分條件。另外一個更為重要的必要條件是,券商必須把證券投資風險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目前我國沒有對沖等風險管理工具,控制投資風險的主要手段是控制自營證券投資總量,使之與公司自有資本相適應。券商應該拋棄諸如研究力量強大、具有把握市場能力、投資風險可控等種種幻覺和誘惑,約束自己的自營沖動。監管部門應該采取行動,果斷限制券商的投資規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