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銳股份(600285)2003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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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6日 06:5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8元(含稅);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80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08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064元 股權登記日:2004年8月11日 除息日:2004年8月12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8月18日 一、河南羚銳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4年6月18日召開的通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紅派息方案 1、本次分紅派息以2003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10036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8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8,028,800元,尚余可供股東分配利潤28,503,638.26元。 2、發放年度:2003年度 3、發放范圍:截止2004年8月11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4、每股稅前紅利金額0.08元。 5、對于流通股個人股東,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064元;對于流通股機構投資者及法人股股東,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08元 三、分紅派息具體實施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04年8月11日 2、除息日:2004年8月12日 3、紅利發放日:2004年8月18日 四、分派對象 截止2004年8月11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五、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發放。 2、社會公眾股的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六、有關咨詢辦法 聯系電話:0397-2973606 聯系傳真:0397-2987888 聯系地址:河南省新縣城關解放路48號 郵政編碼:465550 七、備查文件目錄 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河南羚銳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8月6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