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場股份回購:受限于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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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6日 02:36 新聞晨報 | |||||||||
作為資本運作的一項重要手段,股份回購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十分常見。但在境內,由于證券市場發展時間短,相關法規還不健全,股份回購尚屬金融創新的范疇。 目前市場存在著非流通股回購和流通股回購兩種情況。前者主要采用協議回購的形式,如在前幾年,海立股份、申能股份、云天化、長春高新等公司先后實施過國有股回購。后者則主要需采用市場公開回購以及要約回購等形式,相比之下更為復雜。青島啤酒、科龍電
隨著滬深股市重心下移,A股是否可以回購也值得關注。部分公司的A股價格已經接近其每股凈資產值,在此條件下實施回購,可能導致每股凈資產的攤薄,但它在促進股價回升、提高每股收益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卻是不容忽視的。 專家認為,市場情況發生的一系列變化,使流通股回購已經離我們越來越近,對此,予以科學的規范與引導顯得十分重要。目前,制約流通股回購的最大難題,是相關法規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及具體實施細則的缺位。比如《公司法》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須在十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這限制了上市公司對回購這一金融工具的靈活運用。在成熟的資本市場,實施股份回購可能出于多種目的,如捍衛股價、為管理層持股和股票期權準備“庫存股”等等,而一旦回購必須注銷,上述目的將無法達到,回購完全變成為“單向”行為。而回購過程中的具體運作方式也有待進一步明確。此外,回購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如資金和外匯的流出、回購過程的信息披露等,也有賴于規范及完善,否則極易造成內幕操縱和不公平交易。只有有關回購法規盡快出臺,上述難題才會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