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慶合同今起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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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6日 02:24 新聞晨報 | |||||||||
實習生王婷記者李艷秋 晨報訊滬上首份婚慶合同———2004版《上海婚禮慶典服務合同(試行)》今天起將在上海展覽中心揭幕的“2004秋季結婚展”上投入使用。記者從上海婚慶行業協會了解到,準新人逛展覽時如有意向,可與婚慶公司依據該合同文本簽約,不過目前使用范圍僅限于該協會的42家會員企業。
據介紹,以前新人與婚慶公司簽訂的都是格式化定單或委托單,而非真正的合同,新人常遭遇“霸王條款”。《合同法》規定,簽訂合同后預付款須在20%以內,而實際操作中,絕大多數婚慶公司都收30%以上,甚至全額收取。行業規范與約束的缺失造成婚慶行業操作不規范,對婚慶公司服務不滿意的新人不在少數。記者從市消保委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已接到消費者對婚慶公司的投訴25起。 在昨天的展會布置現場,記者就首份婚慶合同的試行走訪了幾家婚慶企業。花品行婚禮顧問中心的拓展總監張先生認為,這份合同對客戶和公司都是有利的,是雙向保障。它比以前的定單更專業,為索賠、價格策略、客戶協議等都提供了統一標準和量化依據,尤其是在定單的執行上。 “薇薇新娘”總策劃茅曉薇也認為,這份合同細則清楚,具備專門的違約處理辦法,有助于規范市場,避免惡性競爭。上海每年有10萬對年輕人喜結良緣,這份合同能否讓準新人們在實踐后叫好,晨報將繼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