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德田的“不服”有沒有道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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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5日 09:06 中國經濟時報 | |||||||||
為什么某些為官者不是向那些好的榜樣學習卻向最差者看齊?為什么法律之劍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孫立忠 鄭德田是湖北省羅田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他在境內外賭博輸掉50余萬元積蓄
很顯然,鄭德田是不服氣的。他的不服氣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他認為自己打牌的錢不是貪污來的,挪用的公款也打了借條,情節不算惡劣,處分給得太重了;其二,他認為問題比他重的領導反而平安無事、沒有受任何處理不公平。 鄭德田的不服有沒有道理呢? 對于第一點,應該說這完全是鄭德田無理狡辯,他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黨紀國法的相關規定,比如“個人借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參加賭博屢教屢犯,或者賭資較大,或者在工作時間賭博,或者在國(境)外賭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黨員領導干部參加賭博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這些條文,他身為政法委書記,天天與法律打交道,會不知道嗎?即便他是真正的無知,那也不可原諒,問題就顯得更加的嚴重,如此法盲,卻當上了政法委書記,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對于第二點,我認為還是有一定道理的。這也是人們常有的心理:為什么他腐敗更嚴重卻安然無恙,我只貪了一點兒就被查了?為什么大家都公款吃喝沒有事兒,我公款吃喝就是嘴饞了?為什么別人借過生日或住院斂財可以,我給兒子辦喜事別人送點錢就不行了?……諸如此類,不一而足。雖然這暴露出鄭德田們看齊和攀比的對象是那些問題更多更嚴重的人,但只要還有漏網之魚,就會有人不服氣,甚至喊冤。這沒什么可奇怪的,即便是身為旁觀者的老百姓有時也會發出這樣的感慨,他們并不是認為落網者不應該有此下場,而是覺得法律面前沒有人人平等,法律沒有蕩滌一切丑惡。 鄭德田的不服氣,給了我們很多啟示:為什么某些為官者不是向那些好的榜樣學習卻向最差者看齊?為什么法律之劍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這些無疑都是值得反思的。 要讓鄭德田真正地服氣,當然也須針鋒相對地采取兩方面的應對措施。首先,要對鄭德田進行普法教育,通過讓他進一步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其真正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甚至罪刑的嚴重性。其次,有關部門應以鄭德田為突破口,深挖那些仍然潛藏的犯罪嫌疑人,讓其受到應有的處理。這似乎也不是難事,畢竟是鄭德田的親眼所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