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之光(600673)重大事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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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4日 12:1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特別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鑒于本公司進行了重大資產重組,為了在重組后盡快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各項條件,本公司于2004年7月30日在成都與具有主承銷資格的綜合性證券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輔導協議》。
按《輔導協議》規定,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本公司資產重組后公司的規范運作進行輔導。輔導期限為一年,自有關部門正式受理本次輔導申請之日起算。輔導費用為五十萬元人民幣。 《輔導協議》在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基礎上,對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進行輔導的內容也作了規定。其主要內容包括: (1)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的股東或股東法人代表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2)幫助本公司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組織結構,督促本公司嚴格執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依法履行職責和誠信義務,規范運作; (3)保證本公司人事、財務、資產及產供銷系統的獨立完整性; (4)幫助本公司按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嚴格執行國家財務管理法規; (5)幫助本公司健全決策和內控制度,實現更有效運作; (6)幫助本公司建立更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7)幫助規范本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關系; (8)監督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東的股權變動情況,規范其行為; (9)其他相關的輔導內容。 特此公告 2004年8月3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