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航班延誤補償另一種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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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4日 07:31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陳羽 這是一個困局。 國家民航總局為了提高航班正點率、促進航空公司間良性競爭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7月1日發布后已逾一月,如今卻面臨尷尬局面:一方
再來看看媒體最近的流行詞匯———“霸機”背后的真實故事:7月5日凌晨,一航班在北京首都機場延誤后,因乘客對航空公司的補救措施不滿,部分乘客未經安檢強行沖入隔離區,最終以煽動鬧事為由被機場警方刑事拘留;7月10日,東航從北京飛往寧波的MU-5132航班晚點近7小時,乘客不滿200元經濟補償在櫟社機場僵持3小時。如此不一而足。 難題橫亙在航空公司和消費者之間。 對《指導意見》的誤讀,讓少部分消費者的不冷靜發揮到了極致。這些沒憑沒據的霸機行為,嚴重影響了航空公司正常的運營秩序,也有悖于《民用航空法》、《航空安全保衛條例》和《刑法》的相關規定。 但為什么原本鮮有的霸機事件在《指導意見》發布后就大有“一發不可收拾”之勢呢?這是個值得民航審視自身行為的發問。顯然,民航的被動消極正是原因之一。被動消極給消費者帶來的信息不對稱,導致了消費者對補償金額、延誤原因多有曲解,心理誤解積蓄成點燃霸機行為的導火索。 民航華東管理局市場管理處李錦高處長對此頗為感慨,“為了提高航班正點率,讓利于消費者,《指導意見》出臺后的上個月,中國民航的正點率達到81.8%,與美國航空82%的正點率相差無幾,但是消費者非法占機行為,顯然誤解了民航總局推出《指導意見》的初衷。”全國屢屢發生的霸機事件,也讓民航總局有所顧忌,改革步伐大受挫折。事情到這里,航空延誤補償大有進退兩難的況味,而這種進退兩難無疑給《指導意見》潑了一盆冷水:航空延誤補償在現階段基本不可行。因為在所有航班延誤中,其實將近80%都是因為天氣、航班調度等原因,出于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少之又少。為此,李處長算了一筆賬:按照每個乘客賠200元的標準,結合2002年、2003年的航班延誤情況,光一個南航賠付的金額就高達1.6億元。而去年整個中國民航系統的利潤也不過幾個億。按此推算,民航陷入惡性循環并由此引發航空公司倒閉也絕不是空穴來風。那么,對于航班延誤補償有沒有什么解決方案呢?國際通行做法或許可資借鑒。國際經驗表明,航空公司遭遇航班延誤的情況時有發生,其中不作經濟賠償的屢見不鮮,更多的延誤風險是通過購買保險公司的各類險種進行分攤,由此,延誤糾紛在消費者、航空公司和保險公司之間得到了利益平衡。這是一條出路!除了民航總局的行政指令,航空公司的自覺行為之外,保險公司顯然是解決中國航班延誤補償困局的另一種力量。通過保險公司的介入,首先,消費者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其次,航空公司的競爭也能過納入良性循環;同時,保險公司也在這塊市場空缺中找到了增長點。在保險業競爭日益白熱化的今天,市場機會就是公司發展的助推器,一旦能夠占領航空延誤這個保險業務空白,也就從一定意義上占領了市場制高點。當然,這是需要魄力和勇氣的,在目前航空業發展的初期階段,涉足充滿機遇的新市場勢必意味著要承受更多的風險和挑戰。不難看出,現在保險公司對介入航班延誤賠償還是顧慮重重。他們擔心因為“裁判”的缺失而使何為延誤沒有界定的標準,他們擔心民航總局對保險介入的支持力度。但是,相信他們同樣不會無視市場機會從眼前溜走,多家保險公司最近正在研究針對航班延誤的險種就是一個積極信號。事實擺在面前,中國民航業的發展時間尚短,各個航空公司之間的競爭也多呈無序狀態,如何在體制改革的同時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確實是一個重要命題。但愿解決此次航空延誤補償困局是一個破題的契機。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8月04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