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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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4日 03:25 證券時報 | ||||||||||
基金發起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
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摘要 重要提示 基金發起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作出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承諾恪盡職守,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謹慎、有效地管理和運用本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刊登在2004年8月3日《中國證券報》上的《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基金名稱: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批準機關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4]77號文 投資目標:本基金主要投資超速成長公司,以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最大化增值。 投資范圍: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超速成長”公司的股票。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深圳交易所推出的中小企業板的投資機會,并隨著該板塊市值規模的擴大和流動性的提高,逐漸加大對其中具有良好成長性股票的投資比重。 基金份額面值:每基金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100萬元以下 1.0 %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 不超過1.0 %銷售對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 銷售渠道:本基金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 預期募集規模:本基金不設預期募集規模上限。 認/申購最低金額:在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單筆最低認購或申購的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含認/申購費);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首次認購或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人民幣(含認/申購費)。 最低贖回份額:單筆贖回不得少于500份基金份額。 基金帳戶最低保留基金份額余額:500份基金份額,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單只基金余額不足500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該基金剩余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申購費率 100萬元以下 1.5 %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 不超過1.5 %贖回費率: 持有期 贖回費率 1年[1]以內 不高于0.5 %1到2年(含1年) 不高于0.25 %2年及以上 0 注:[1] 就贖回費的計算而言,1年指365天,2年為730天,以此類推。 申購開始時間: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2個月開始辦理申購。 贖回開始時間: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2個月開始辦理贖回。 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與公告: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管理費率:按本基金前一日的資產凈值乘以1.5%的管理費年費率計算。 托管費率:按本基金前一日資產凈值乘以0.25%的托管費年費率計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至少分紅一次, 最多不超過六次。當年成立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基金發起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 基金注冊與過戶登記人: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銷售代理人: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華泰證券、華夏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廣發證券、興業證券、湘財證券、大鵬證券、海通證券、山西證券、廣東證券、閩發證券、金通證券、招商證券、國信證券、東方證券、天同證券、東吳證券、銀河證券、漢唐證券、長江證券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它機構 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產品說明(概要) 基金名稱: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投資目標:本基金主要投資超速成長公司,以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最大化增值。 投資理念:投資超速成長企業,獲取超額收益。 投資范圍: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超速成長”公司的股票。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深圳交易所推出的中小企業板的投資機會,并隨著該板塊市值規模的擴大和流動性的提高,逐漸加大對其中具有良好成長性股票的投資比重。 投資策略:本基金采取主動投資管理模式,一方面主動地進行資產配置,以控制或規避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選股策略,主要投資于利用“易方達成長公司評價體系”嚴格篩選的、具有良好成長性且價格合理的上市公司,其中投資的重點是“超速成長”公司的股票,以爭取盡可能高的投資回報。 選股標準:本基金利用“易方達成長公司評價體系”篩選具有良好成長性且價格合理的上市公司,并根據預測利潤增長率及增長率的加速度來選取“超速成長”公司,作為重點投資對象。“超速成長”公司包括:1、未來一年利潤總額增長率超過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3倍,而且在未來兩到三年將繼續保持盈利增長的公司。2、未來一年利潤總額增長率超過上一年利潤總額增長率的1.5倍,絕對增長率超過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而且在未來兩到三年將繼續保持盈利增長的公司。 業績比較基準: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上證A股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當市場出現更合適、更權威的比較基準時,本基金管理人有權選用新的比較基準,并將及時公告。 風險收益特征:本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等偏高風險水平的基金品種。 風險管理工具: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系統。 上述內容僅為摘要,須與本《招募說明書》所載詳細資料一并閱讀。 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發起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 重要提示 1、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行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4】77號文批準。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發起人和管理人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托管人為中國銀行,注冊登記人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自2004年8月6日起,通過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及多家證券公司的銷售網點公開發售。 4、投資者還可在與本公司達成網上交易的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后,通過登錄本公司網站(www.efunds.com.cn)辦理開戶、認購等業務,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務規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目前僅對個人投資者開通網上交易)。 5、本基金募集對象包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6、本基金首次發行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7、認購最低限額:在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目前僅對個人投資者開通)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首次認購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 8、投資者在認購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每次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均為1000元。 9、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10、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帳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11、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12、銷售網點(包括直銷中心和代銷網點)或網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是否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應以基金注冊登記與過戶機構(即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網點或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3、本公告僅對“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8月3日《中國證券報》上的《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4、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efunds.com.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發行相關事宜。 15、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代銷機構咨詢。 16、交通銀行開始代銷的時間另行公告。 17、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0-83918088)及直銷專線電話(020-38797023)咨詢購買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行安排做適當調整。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110005) 2、基金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 3、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額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5、基金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超速成長公司,以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最大化增值。 6、募集目標 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7、發行對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8、銷售機構與銷售地點 (1)直銷中心 廣州市體育西路189號城建大廈27樓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銷網點 —中國銀行:本基金在中國銀行的9000多個網點銷售; —交通銀行:本基金在交通銀行的2000多個網點銷售; —華泰證券:本基金在華泰證券的 34個營業網點銷售; —華夏證券:本基金在華夏證券的119個營業網點銷售; —國泰君安證券:本基金在國泰君安證券的160 個營業網點銷售; —廣發證券:本基金在廣發證券的133個營業網點銷售; —興業證券:本基金在興業證券的23個營業網點銷售; —湘財證券:本基金在湘財證券的30個營業網點銷售 —大鵬證券:本基金在大鵬證券的30個分支機構銷售; —海通證券:本基金在海通證券的91家營業部銷售; —山西證券:本基金在山西證券的28個營業網點銷售; —廣東證券:本基金在廣東證券的58個營業網點銷售; —閩發證券:本基金在閩發證券的29個營業網點銷售; —金通證券:本基金在金通證券的36個營業網點銷售; —招商證券:本基金在招商證券的31個營業網點銷售; —國信證券:本基金在國信證券的26個營業網點銷售; —東方證券:本基金在東方證券的37個營業網點銷售; —天同證券:本基金在天同證券的57個營業網點銷售; —東吳證券:本基金在東吳證券的17個營業網點銷售; —漢唐證券:本基金在漢唐證券的44個營業網點銷售; —長江證券:本基金在長江證券的25個營業網點銷售; —銀河證券:本基金在銀河證券的167個營業網點銷售; (4)如本次發行期間,新增代銷機構或營業網點,將另行公告。 9、發行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設立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的認購期為自2004年8月6日到2004年9月6日。在認購期內,本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隨到隨得。基金發起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延長發行時間,但最長不超過法定設立募集期;同時也可根據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發行。 (3)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認購戶數不少于200人,則該基金合同滿足生效條件。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商業銀行,不作它用。認購資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 (4)若三個月的設立募集期滿,本基金合同未達到法定生效條件,則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發起人將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將所募集的資金加計同期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利息在設立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1、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100萬元以下 1.0 %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 不超過1.0 %投資者重復認購,須按每次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 本基金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募集資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時歸入投資者認購金額中,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募集資金利息的數額以注冊登記人的記錄為準。該部分份額享受免除認購費的優惠。 認購份數的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認購費用 認購份數=凈認購金額/基金單位面值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二位;認購份數保留至0.01個基金單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計入基金資產。認購費用不屬于基金資產。 舉例如下:假設某投資者以10000元認購易方達積極成長基金,假設其認購資金在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14.70元,則其可得到的份額數計算如下: 認購費用=10000 X 1%=100元 凈認購金額= 10000+14.70-100=9914.70元 認購份數=9914.70/1.00=9914.70份 即若基金投資人斥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假設其認購資金在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14.70元,則可獲得9914.70 份基金單位。 3、按有關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在基金認購費或銷售服務費中列支。 4、在各代銷網點可接受投資者(不分機構和個人)單筆認購金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元)的認購申請。 5、在本公司直銷網點認購,首次認購最低金額為50000元人民幣。 6、超過首次認購最低金額的認購,不設認購金額級差。每次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 7、在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可接受個人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元)的認購申請。 8、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單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9、已購買過易方達平穩增長基金、易方達策略成長基金和易方達50指數基金的投資者,在原開戶機構的網點購買本基金時不用再次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在新的銷售機構網點購買本基金時,需先辦理登記基金賬號業務。 10、繳款方式 通過代銷網點認購的投資者采用“實時扣款”方式,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投資者采用“全額繳款”方式。 三、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一個機構投資者在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2、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可以在代銷機構指定的基金代銷網點認購,還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通過代銷機構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通過直銷中心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 3、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方式認購。 4、在直銷中心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在代銷網點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相應的代銷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在券商處開立的資金帳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5、直銷中心地址:廣州市體育西路189號城建大廈27樓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通過中國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時間: 機構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發行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注:周六、周日為申請預錄入)。 2、開立中國銀行的交易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銀行的交易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②投資者填寫,并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和與資金帳戶一致的預留印鑒的開戶申請表; ③授權委托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機構公章); ④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⑤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開立中國銀行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加蓋印鑒的認購申請表。 中國銀行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銀行銷售網點打印基金帳戶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 (三)通過交通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行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交通銀行開始代銷的時間另行公告。 2、開戶及認購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直接開通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即可); (2)開立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已在交行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辦理,已在其他機構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僅需在交行開通已有基金帳號); (3)認購基金。 3、機構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時,需指定經辦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機構對基金業務經辦人員的授權書(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機構代碼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5)填妥的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個該基金代銷網點的資金結算賬戶為基金結算賬戶,用以對所有基金交易業務的資金清算。 4、機構客戶辦理開立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時,需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后發放); (2)填妥的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經辦人身份證件。 5、機構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在銀行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 (2)填妥的代銷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認購款項的有效結算憑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四)通過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以下機構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程序原則上適用于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包括華泰證券、華夏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廣發證券、興業證券、湘財證券、大鵬證券、海通證券、山西證券、廣東證券、閩發證券、金通證券、招商證券、國信證券、東方證券、天同證券、東吳證券、銀河證券、漢唐證券、長江證券等。此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行期每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立資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開立了資金帳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帳戶;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上述文件應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6)開戶合同書(華夏證券適用); (7)預留印鑒。 3、開立基金賬戶(已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辦理,已在其他代銷機構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僅需開通已有基金帳號,投資者須提供基金帳號。) 機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1)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須提供以下資料: (1)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以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五)通過易方達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時間: 機構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發行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投資者填寫并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開戶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上述文件應同時提供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3)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機構公章); (4)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5)預留印鑒卡; (6)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機構投資者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錯誤和損失,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直銷中心認購應提交以下資料: (1)加蓋預留印鑒的認購申請表 (2)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 (3)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現金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尚未辦理開戶手續的投資者可提供規定的資料將開戶與認購一起辦理。 4、投資者提示 請機構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投資者也可從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www.efunds.com.cn)上下載直銷業務申請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銷中心與代理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投資者請勿混用。 6、易方達直銷中心咨詢電話:020-38797023 (六)繳款方式 1、機構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只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款。 2、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機構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1)機構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下午4:3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中國銀行或工商銀行的直銷專戶。 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 賬號:800122171108027001 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市東城支行 賬號:3602031419200088891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構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在用途欄或款項來源欄寫明“×××(投資者名稱)購買基金”。 (3)如果機構投資者當日規定時間內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以資金到賬之日作為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4)至認購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的指定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投資者不得委托他人代為開戶。 2、個人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方式申請認購。 3、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或各代銷證券公司的資金帳戶卡;個人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銀行活期存款賬戶,作為直銷資金結算賬戶。 4、個人投資者可在代銷機構指定的網點認購基金,還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或登陸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通過直銷中心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 5、直銷中心辦理地址:廣州市體育西路189號城建大廈27樓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www.efunds.com.cn (二)通過中國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個人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發行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注:周六、周日為申請預錄入)。 2、開立中國銀行的交易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銀行的交易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及復印件; ②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③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④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開立中國銀行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3)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卡。 中國銀行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銀行銷售網點打印基金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 (三)通過交通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行期每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交通銀行開始代銷的時間另行公告。 2、開戶及認購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直接開通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即可); (2)開立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辦理;已在其他機構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僅需在交行辦理登記基金帳號業務); (3)認購基金。 3、個人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辦妥的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 (2)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填妥的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 4、個人客戶辦理開立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的借記卡; (2)填妥的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5、個人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先存入足夠資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存有足夠資金);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四)通過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以下個人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程序原則上適用于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包括華泰證券、華夏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廣發證券、興業證券、湘財證券、大鵬證券、海通證券、山西證券、廣東證券、閩發證券、金通證券、招商證券、國信證券、東方證券、天同證券、東吳證券、銀河證券、漢唐證券、長江證券。此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行期每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節假日不受理)。 2、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資金賬戶的開立(已在該代銷券商開立了資金帳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帳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及復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已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辦理,已在其他代銷機構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僅需開通已有基金帳號,投資者須提供基金帳號) 個人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①填妥的《基金帳戶開戶申請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在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③在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五)通過易方達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行期每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 (2)銀行活期存款賬戶 (3)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需準備以下資料: (1)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現金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尚未開戶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投資者提示 (1)請有意認購基金的個人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個人投資者也可從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www.efunds.com.cn)上下載有關直銷業務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銷中心與代理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請勿混用。 (3)直銷中心咨詢電話:020-38797023 (六)繳款方式 1、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只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2、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個人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1)個人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下午4:3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中國銀行或工商銀行的直銷專戶。 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 賬號:800122171108027001 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市東城支行 賬號:3602031419200088891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在用途欄或款項來源欄寫明“×××(投資者名稱)購買基金”。 (3) 如果投資者當日規定時間內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以資金到賬之日作為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4)至認購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①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②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③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④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五、清算與交割 1、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基金認購專戶中,認購資金凍結期間的資金利息轉為投資者基金份額。 2、本基金注冊登記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發行結束后對基金權益進行過戶登記。 3、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進行認購時產生的無效認購資金,將于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帳戶或指定券商資金帳戶劃出。通過直銷機構進行認購時產生的無效認購資金在認購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帳戶劃出。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發起人根據注冊登記與過戶機構確認的數據,將有效認購資金(不含認購費)及其所生利息一并劃入在托管行的專用驗資賬戶,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進行驗資并出具報告,注冊登記人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2、若基金合同達到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規定辦理了基金驗資和備案手續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因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而導致本基金合同無法生效,則基金發起人將承擔全部基金募集費用,已募集的資金并加計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利息在發行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七、本次發行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發起人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體育西路189號城建大廈27-28樓 法定代表人:梁棠 成立時間:2001年4月17日 傳真:(020)38799488 聯系人:白志蘭 (二)基金管理人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關內容同上。 (三)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銀行 地址:北京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成立時間:1912年 電話:010-66594856 傳真:010-66594853 聯系人:忻如國 (四)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體育西路189號城建大廈27-28樓 法定代表人:梁棠 電話:(020)38797023 客戶服務熱線電話:(020)83918088 傳真:(020)38797032 聯系人:白志蘭 網址:www.efunds.com.cn 2、代銷機構: (1)中國銀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電話:010-66594911 傳真:010-66594853 聯系人:張導 網址:www.bank-of-china.com.cn (2)交通銀行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842 聯系人:王瑋 網址:www.bankcomm.com 客戶服務統一咨詢電話:95559 (3)華泰證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電 話:(025)84457777-882、721 聯系人:張雪瑾、袁紅彬 客戶咨詢電話:025-84579897 網址:www.ht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168 (4)華夏證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新中街68 號 法定代表人:周濟譜 開放式基金咨詢電話:400-8888-108(免長途費);010-65186758 開放式基金業務傳真:0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網址:www.csc108.com (5)國泰君安證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177 傳真:021-62583439 服務熱線:4008888666 021-962588 聯系人:顧文松 網址:www.gtja.com (6)廣發證券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36、38、41、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網址:www.gf.com.cn 咨詢電話:020-87555888-875、895 (7)興業證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法定代表人:蘭榮 電話:0591-7541476 客戶服務熱線:021-68419125 聯系人:繆白 網址:www.xyzq.com.cn (8)湘財證券 地址:長沙市黃興中路63號中山國際大廈(資訊 行情 論壇)12樓 法定代表人:陳學榮 電話:021-68634518 傳真:021-68865938 聯系人:杜穎灝 網址:www.xcsc.com 開放式基金熱線電話:021-68865020 (9)大鵬證券 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信興廣場地王商業中心商業大廈8層 法定代表人:徐衛國 電話:0755-83520352,400-8888999 傳真:0755-83283497 聯系人:張秋冰 網址:www.chinaeagle.com (10)海通證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4125傳真:021-53858549 聯系人:金蕓 網址:www.htsec.com 客戶服務電話:021-962503 (11)廣東證券 注冊地址:廣州市解放南路123號金匯大廈 法定代表人:鐘偉華 聯系電話:020-96210 傳真:020-83270505 聯系人:劉賓萬 網址:www.stock2000.com.cn (12)山西證券 注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大街282號 法定代表人:吳晉安 聯系電話:0351-8686766、0351-8686708 聯系人:鄒連星、劉文康 網址:www.i618.com.cn 咨詢電話:0351-8686868 (13)金通證券 注冊地址:杭州市鳳起路108號 法定代表人:應土歌 客戶服務熱線:0571-96598 聯系人:何燕華 傳真:0571-85106383網址:www.bigsun.com.cn(14)閩發證券注冊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28-29樓法人代表:張富春聯系人:徐建川聯系電話:0591-7573731傳真:0591-7576769網址:www.mfzq.com.cn客戶服務熱線電話0591-7080888(15)國信證券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16-26層法定代表人:胡繼之聯系電話:0755-82130833-2181傳真:0755-82133302聯系人:胡劍網址:www.guosen.com.cn客戶服務電話800-810-8868(16)招商證券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9-45層法定代表人:宮少林電話:0755-82943511傳真:0755-82943237聯系人:黃健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111、0755-26951111網址:www.newone.com.cn(17)東方證券注冊地址:上海浦東大道720號20樓法定代表人:肖時慶聯系電話:021-68562200-3019客服熱線:021-962506聯系人:盛云公司網址:www.dfzq.com.cn(18)東吳證券注冊地址:蘇州市十梓街298號法定代表人:吳永敏聯系電話:0512-65158588客服熱線:0512-96288傳真:0512-65158028聯系人:汪健公司網址:www.dfzq.com.cn(19)漢唐證券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資訊 行情 論壇)漢唐大廈24、25層法定代表人:吳克齡聯系電話:0755-26936207聯系人:姚文強公司網址:www.ehantang.com(20)天同證券注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泉城路180號齊魯國際大廈法定代表人:段虎聯系電話:0531-5689690聯系人:羅海濤公司網址:http://www.ttstock.com.cn(21)長江證券注冊地址:武漢市新華下路特8號法定代表人:明云成聯系電話:021-63291352服務熱線:02765799883傳真:021-33130730聯系人:甘露公司網址:http://www.ttstock.com.cn(22)銀河證券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法定代表人:朱利聯系電話:(010)66568613、66568587聯系人:趙榮春、郭京華公司網址:www.chinastock.com.cn咨詢電話:010-68016655(五)注冊登記與過戶機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關內容同上。(六)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12層負責人:王麗電話:010-66575888傳真:010-65232181經辦律師:陳靜茹、高國富聯系人:蘇文靜、徐芳(七)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住所:深圳市羅湖區東門南路2006號寶豐大廈5樓(518002)法定代表人:饒永聯系電話:0755-82254148傳真電話:0755-82237549經辦注冊會計師:楊克晶,候立勛聯系人:楊克晶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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