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大學勝訴重慶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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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3日 14:23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楊雪婷通訊員郭京霞)日前,市一中院對北京大學、人民大學、清華大學、中國藝術研究院、北京郵電大學等11家教育科研機構訴重慶維普資訊有限公司、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侵犯編輯作品著作權和版式設計專有使用權案等11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重慶維普資訊有限公司停止使用14種學術期刊,賠償經濟損失230余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11家大學均獲得了國家新聞出版署頒發的期刊出版許可證,作為主
重慶維普資訊有限公司、科學技術部西南信息中心于1999年起利用上述期刊制作經營《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并對外提供該數據庫的宣傳頁和訂單。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重慶維普資訊有限公司、科學技術部西南信息中心稱其已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簽訂了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支付了相關的費用,并以此證明已經履行了保護著作權人權益的法定義務。但由于二者并未向法庭出示證明原告是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成員,以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有權托管著作權事宜的相應證據。因此,一中院認為,維普公司即使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簽訂了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仍不能視為其已取得了原告的許可。J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