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召回:不能打“優惠服務”幌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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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3日 11:43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欲以不當的方式“蒙混過關”,將付大代價 據新華社電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第16條規定:“制造商應當向主管部門報告其汽車產品存在的缺陷;不得以不當的方式處理其汽車產品缺陷!眹屹|檢總局有關專家昨日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宣貫會上明確強調,汽車制造商一旦發現產品有缺陷,不得以其他方式(如宣稱“優惠服務”等)解決產品缺陷問題。必須按照召回法規的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一些汽車生產廠家由于忌諱主動召回會產生負面影響,發現產品存在缺陷后,并不主動向主管部門報告,而是往往打著“優惠服務”或其他名目的幌子,“悄悄”地讓4S店的技術服務人員解決產品缺陷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這種做法雖然也能解決產品缺陷,但侵害了公眾和消費者的知情權,有損企業誠信。今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后,企業如果還想采取這種不當的方式“蒙混過關”,最終將付出高昂的代價。(南辰 杜宇) 。ń鹆辏幹疲▉碓矗航鹧蚓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