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股份(600843)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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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3日 06:2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議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7月30日在上海影城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委托代理人共75名,代表股份數為156,962,15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4.97%,其中B股股東及股東委托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數35,470,478股。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大會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 一、 審議并通過了公司董事會成員變動的的議案 1、 同意倪永剛先生因健康原因辭去董事職務 2、 同意陳明其先生因工作變動原因辭去董事職務 3、 選舉張敏先生為公司董事會董事 4、 選舉馬民良先生為公司董事會董事 (新當選董事簡歷見2004年6月26日《上海證券報》和香港《商報》) 二、 審議并通過了公司《章程》修正的議案 三、審議并通過了公司與上海建筑材料(集團)公司(下稱“建材集團”)、上海華源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源發展”)調整互為貸款擔保額度的議案 1、同意與建材集團互為對方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的最高限額由人民幣壹億元調整為伍仟萬元整,期限自上次擔保期滿后壹年。 2、同意與華源發展簽訂的互保額度由壹億貳仟萬元調整為壹億柒仟萬元,新增加的互保金額伍仟萬元擔保期限為壹年。 (各項議案的表決結果附后)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全過程由上海市震旦律師事務所邵曙范、沈欣欣律師進行法律見證,并出具了《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該所認為,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表決結果匯總: 議案 贊 成 占表決股 其中: 反 對 占表決股 其中: 棄 權 占表決股 其中: 份數% B股 份數% B股 份數% B股 一 一一一一 一一 一一一 1 156,962,133 100 35,470,478 20 0.0000 3 0.0000 2 156,962,133 100 35,470,478 20 0.0000 3 0.0000 3 156,893,363 99.9562 35,470,478 20 0.000068,773 0.0438 4 156,893,363 99.9562 35,470,478 17 0.000068,776 0.0438 二 156,392,521 99.6371 34,969,636 500,859 0.3191 500,84268,7760.0438 三 一一一一 一一 一一一 1 156,798,805 99.8959 35,470,478 17 0.0000163,334 0.1041 2 156,798,805 99.8959 35,470,478 17 0.0000163,334 0.1041 備注:議案一中3、4項為累積投票制的表決票數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30日 證券代碼:600843 900024 股票簡稱:上工股份 上工B股 編號:臨2004?025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04年7月30日召開,應到董事10名,實到董事9名,獨立董事費方域先生因出國未能出席會議,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為行使表決權。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副董事長何忠源先生主持,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 選舉張敏先生、馬民良先生為公司董事會執行董事 二、 選舉張敏先生為公司董事長 三、 選舉馬民良先生為公司副董事長 四、 調整公司董事會專業委員會人選 戰略委員會委員:張 敏(主任)、馬民良、王立喜、費方域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費方域(主任)、劉向東、張 敏 審計委員會委員:劉仁德(主任)、何忠源、賈春榮、費方域 提名委員會委員:劉向東(主任)、張 敏、費方域 特此公告。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7月30日中國證券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