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維科技(600658)關聯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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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3日 06:2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一、概要: 因北京兆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北京兆維電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兆維集團”)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及《土地租賃協議》已到期,為方便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公司經與兆維集團協商,決定遵照2004年上半年的房屋、土地租金標準和租賃條件,續簽《房屋租賃合同》及《土地租賃協議》
該事項屬于關聯交易,表決時五名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郜卓先生、劉丹萍女士、呂廷杰先生和李仁玉先生對本次關聯交易出具了贊同意見(詳見《北京兆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二、關聯方介紹: 1、公司:公司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4號,法定代表人:趙炳弟。目前主營業務集中在網絡通信、光通信和通信及相關設備制造領域。 2、兆維集團: 兆維集團是我國重要的通信信息產品生產基地,1997年改制成為國有獨資公司,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4號,法定代表人:鮑玉桐。目前持有公司29.09%的股權,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三、關聯交易協議內容和定價政策: 決定遵照2004年上半年的房屋租金標準和租賃條件,續簽《房屋租賃合同》及《土地租賃協議》,合同租賃期限自2004年7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租用建筑面積233,88平方米,合同房屋年租金為8,536,444元(合同租賃期租金4,268,222元),協議土地年租賃費為921,780元(協議租賃期租金460,890元)。 本次合同與2004年上半年相比,房屋租金和土地租金標準沒有發生變化。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關聯交易價格公允,未有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的利益。 四、進行本次關聯交易對本公司的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進一步規范了公司與兆維集團之間房屋土地的權屬和使用方面的關系,有利于公司生產經營的穩定。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關聯交易客觀公允,交易條件公平、合理,未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本次關聯交易經公司第五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回避表決,會議審議程序合法有效。 六、本次關聯交易生效條件: 本次關聯交易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生效。 七、備查文件: 1、《房屋租賃合同》 2、《土地租賃協議》 3、公司第五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北京兆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7月30日中國證券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