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毛壽龍 完善小區配套不僅是企業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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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1日 11:00 新京報 | ||||||||||
    北京市今后開發建設的居民小區,開發單位都必須將“配套設施情況”張貼在售樓處明顯位置明示購房者。     政府還將啟動監督機制,對那些擅改規劃的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列入不良信用記錄,并向社會公布。
    這對于正在計劃購房的市民來說,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因為在今天的北京,很多市民用一輩子的儲蓄,以及未來幾十年的收入,終于住了新房的同時,卻因“居住小區配套設施問題”而陷入了種種苦惱。有些還因此與房地產開發商或者物業管理公司發生沖突。本來是喬遷之喜,得到的卻是種種不便和無盡煩惱。有了配套設施情況明示以及相關的監督制度,有利于解決北京市民的配套設施類問題。     不過,僅僅明示,就能夠解決問題嗎?僅僅通過社會公布不良信用記錄情況,就能夠有效監督嗎?對此,筆者表示懷疑。因為居住小區配套設施看起來容易,做起來卻需要大筆資金。有些配套設施,比如小區的綠化、道路、停車庫、物業管理用房以及相關的商用設施等,都是小區內部使用,是內部化的。     開發商在進行建設時可以完全打入小區建設的成本,最后由業主負擔,其未來的維護費用也由業主通過物業費和停車費等形式負擔。但有些配套設施,比如負責公共安全的派出所,提供郵政服務的郵政局,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市政道路和公共交通,尤其是學校、商場,卻都是由政府以及公用事業部門和其他商家來提供的。在這些方面,單靠開發商的努力是不夠的,關鍵還是需要政府的規劃和運作,然后才是各個方面的努力和配合。     北京市副市長在給市人大常委會的報告中給出了北京市的調查結果,認為北京市各項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與居住區建設規劃缺乏有機銜接,造成教育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的布局和規模不盡合理,有的學校規模偏小,標準偏低,存在資源浪費與資源不足的結構性矛盾。副市長提出了政府的解決方案: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現狀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在2005年上半年,結合全市正在開展的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編制完成全市教育、郵政、體育、文化、醫療衛生等各項居住區配套設施布局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這顯然又是一個利好的消息。不過,筆者認為,政府單方面進行調查分析,單方面編制居住小區配套設施布局規劃,很可能只是反映了政府的偏好。公共服務資源按照權力而不是根據社會的合理需求和可以負擔得起的標準來進行配置,往往是片面的。把配套設施問題全部推給開發商,讓開發商單方面承擔配套設施不是好辦法;由政府大包大攬,一切由政府來規劃,也未必是好辦法。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在政府、市政公共服務部門、開發商和業主(包括業主委員會)之間建立一個經常性的合作關系,各個方面參與并協商,建立整個城市配套設施的數據庫,經常實時更新相關數據,并進行實時分析,在此動態分析的基礎上建立相對穩定但適應整個城市發展需要的配套設施布局規劃。這才是公共服務的有效提供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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